天长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16:44 来源:天长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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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撰写。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ianchang.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末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长市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陵中路43号,电话:0550-7028000,邮编:2393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国家、省和滁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工作目标和工作部署,着力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及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加大力度,全力抓好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突出党建引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政策法规信息7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信息9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3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条,财政资金信息9条,招标采购信息2条,新闻发布信息4条,政策解读信息2条,回应关切信息1条,监督保障信息7条,及时补缺补差。
        (二)无依申请公开信件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持续深化市政府及市政府办法律顾问对依申请公开件的法务审核机制。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政务公开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行政全力监督,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我局严格按照“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文属性界定,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确保内容准确。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且均包含完整要素。
        (四)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考核和巡查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每季度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全面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机关例会汇报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根据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对照测评指标逐一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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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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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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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发布内容单调,缺乏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热点解读;解读质量不高,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结合图表、图示较少。
        (二)改进措施
        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创新做法: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物品,结合政务服务自助办事,有力的推动了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结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天长市数据资源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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