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天长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5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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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94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滁政办秘〔2015〕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天长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6日将意见以邮箱形式反馈至天长市司法局。

    联系人:卢红,联系电话:0550-7044623。

    邮箱:17446205@qq.com《天长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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