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万寿镇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6-20 19:54 来源:天长市万寿镇 阅读次数: 字体:【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

 

一、受理窗口:民政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城镇低保的基本条件:持有本镇非农业户口,居住在本镇范围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210元,均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2、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条件:持有本镇农业户口的常住农村居民,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低于1000元的,均可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三、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医疗证;

4、伤残证;

5、收入状况证明。

四、办理流程:

1、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请;

2、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

3、逐项填表登记;

4、张榜公布到户;

5、村(社区)公示;

6、镇政府初审公示;

7、报送民政局低保办审批;

8、民政局入户调查核实确认。

五、承诺期限:每半年审批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审批,审批时不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城乡医疗救助审批

 

一、受理窗口:民政

二、申报条件:本镇常住户口中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困难人群因患重大疾病引起生活困难的,可享受申请医疗救助。

三、所需材料:

1、低保证、五保供养证、优抚等有关证件和户口簿;

2、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

3、合作医疗结算单。

四、办理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会签署意见;

2、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合作医疗结算单;

3、镇民政办入户调查;

4、对同意上报待批的申请人,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5、报送有关材料到市民政局低保办;

6、民政局低保办接到申请材料后进行调查、审核、审批;

7、资金打卡发放。

五、承诺期限:每半年审批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审批,审批时不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五保户供养审批

 

一、受理窗口:民政

二、申报条件:秦栏镇辖区内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三、申报要求:

1、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人民政府审核;

3、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评议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对;

4、镇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民政局审核。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经办人受理村(居)委会有关材料,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

2、初审。经办人员对报来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能否享受的初步意见;

3、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审核;

4、民政局审批后发证。

五、承诺期限:20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免费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请

 

一、受理窗口:民政

二、申报条件:符合医疗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享受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部分超过一定数量影响基本生活的,给予医疗补助。

三、所需材料:

1、优抚对象证件;

2、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医保部门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凭证;

3、近期一寸彩照3张。

四、办理流程:

1、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2、窗口经办人员初审,并填写有关表格;

3、镇民政办会同村(居)民委员会入户调查审核,并共同签署意见;

4、报送天长市民政局审批。

五、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困难残疾人求助申请

 

一、受理窗口:民政

二、申报条件:必须先办理残疾证,符合安徽省困难残疾人救助办法或滁州市残疾人救助办法。

三、所需材料:

1、经村(居)委会盖章的本人申请材料;

2、残疾证;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2、窗口经办人员初审,并填写有关表格;

3、报送市残联进行审批。

五、承诺期限:每年办理一次,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申请

 

一、受理窗口:民政

二、申报条件:在部队服役期间患慢性病或因公负伤不够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退伍回乡的且目前病、伤仍然存在影响劳动能力的,均可申请。

三、所需材料:

1、经村委会盖章的本人申请材料;

2、档案记载或服役期间患慢性病或因公负伤的军队医院证明原件或病历原件;

3、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半身两寸彩照2张。

四、办理流程:

1、受理。经办人员当场受理要求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定补的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要求或材料不全的当场退回。

2、初审。业务经办人员对报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能否享受定期补助的初步意见;

3、审核上报。将提出的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再提请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确审核意见;

4、报送天长市民政局优抚股审批。

五、承诺期限:每年办理一次,即每年10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

六、收费标准:免费

 

救灾救济许可申请

 

一、受理窗口:民政

二、申报条件:属自然灾害范畴,均可申请。

三、所需材料:

1、受灾群众申请报告;

2、村(社区)委员会评议结论,并签署意见的相关材料。

四、办理流程:

1、受灾农户申请,户一至两时内报村,村报镇,镇报市生救办;

2、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入户走访调查,填写调查表,拍有关照片留存;

3、根据市生救办拨付的救灾、救济款物,镇民政办根据受灾情况提出分配方案;

4、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5、镇长审批后发放。

五、承诺期限:从镇领导审批时间起一般7至15天,特殊情况特事特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一、受理窗口:农机农技

二、申报条件:本镇农民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到窗口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窗口工作人员到市审批;

4、市镇两级公示

5、确认公示中有其姓名的申请人到窗口与工作人员签订购置补贴协议。

6、凭协议申请人可去购置机械。

五、承诺期限:120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农业机械驾驶证和操作证

 

一、受理窗口:农机农技

二、申报条件:本镇居民

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一寸彩照16张。

四、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到窗口申请;

2、填写报名表;

3、参加市农机校培训;

4、培训结束后参加考试、桩考,合格后领取结业证,并办理驾驶证和操作证。

五、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镇窗口申请报名免费,办证费用由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收取。

 

 

农业机械行驶证和号牌办理

 

一、受理窗口:农机农技

二、申报条件:本镇持有农业机械的驾驶员

三、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购机发票;

3、产品合格证。

四、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到窗口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带到农机监理站办理;

3、牌证发放。

五、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镇窗口申请办理免费,办证费用由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收取。

 

 

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办理

 

一、受理窗口:农机农技

二、申报条件:拥有收割机、插秧机的机手。

三、所需材料:

1、收割机、插秧机有效行驶证;

2、农业机械驾驶证;

3、参加跨区作业组织有关证明。

四、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到窗口申请;

2、在规定期间内当日办理;

3、牌证发放。

五、承诺期限:在上级要求规定办理期限内即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农业技术(种植业)咨询服务

 

一、受理窗口:农技农机

二、办理流程:

1、窗口提交申请;

2、当面解答或上门服务;

三、所需材料:不需要任何材料

四、承诺期限:即办,需上门指导服务的2个工作日内。

五、收费标准:免费。

 

 

 

补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

 

一、受理窗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符合的条件:

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秦栏镇居民。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登记;

3、发证。

四、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申请人身份证资料;

3、村级证明;

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收据。

五、承诺期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证明办理

 

一、受理窗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符合的条件:

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秦栏镇居民。

三、所需材料:

1、意外伤害申请表;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

3、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收据;

四、办理流程:

1、意外伤害本人提交材料到窗口申请;

2、核实盖章出具证明

五、承诺期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免费。

 

土地流转申报

 

一、受理窗口:土地流转

二、符合申报的条件:

凡有一定经济实力与种植技术能力的种植大户、企业法人均可申报。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书;

2、审核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与核定;

4、签订合同;

5、鉴证、归档;

6、流转纠纷解决。

四、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资料(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资信证明;

4、流入方是企业的还应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原件核对);二是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原件核对);三是企业法人证明复印件。

五、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受理窗口:规划建设

二、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报请书;

2、《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修建性详细规划;

4、1:500地块现状图一份(含电子文件);

5、土地出让合同;

6、涉及相关部门及相关利害人利益的要附相关部门及相关利害人意见;

7、环保部门意见;

8、消防审查;

9、鸟瞰图;

10、公示材料;

11、发改委文件。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请;

2、镇政府审核、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4、办理、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承诺期限:资料准备完毕,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收费。

 

村庄农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

 

一、受理窗口:规划建设

二、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原房屋照片;

4、土地部门相关手续(农转用审批手续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5、公示材料;

6、CAD绘制的新建房屋现状图;

7、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

8、村庄布点图。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请;

2、镇规划办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并初审相关材料;

3、符合条件的,出示公示材料;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申请表,准备资料;

5、镇政府审核资料后上报;

6、办理、发放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承诺期限:资料准备完毕,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标准:市设计院设计图纸费500元,市规划局测量费240元(镇规划区内)。

 

镇区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一、受理窗口:规划建设

二、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原房屋照片;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公示材料;

6、CAD绘制的新建房屋现状图;

7、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

8、涉及相关部门及相关利害人利益的要附相关部门及相关利害人意见;

9、联建的必须有联建协议。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请;

2、镇规划办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并初审相关材料;

3、符合条件的,出示公示材料;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申请表,准备资料;

5、镇政府审核资料后上报;

6、办理、发放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承诺期限:资料准备完毕,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标准:市设计院设计图纸费500元,市规划局测量费240元。

 

镇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一、受理窗口:规划建设

二、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4、修建性详细规划复印件;

5、1:500地块拟建工程定位图一份(含电子文件);

6、涉及相关部门及相关利害人利益的要附相关部门及相关利害人意见;

7、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和土地批准文件;

8、建筑施工图纸;

9、消防审查;

10、效果图;

11、公示材料;

12、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请;

2、镇规划办工作人员进行建筑定位测量,并初审相关材料;

3、符合条件的,出示公示材料;

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申请表,准备资料(做建筑设计方案一套,含建筑平面图、立体图、剖面图、效果图);

5、镇政府审核资料后上报;

6、办理、发放建设规划许可证。

四、承诺期限:资料准备完毕,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收费。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受理窗口:国土

二、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三、办理流程:

1、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请;

2、经办人员现场踏勘;

3、职能股室审核;

4、分管领导审批;

5、记载于登记簿;

6、窗口缴费发证。

四、承诺期限:国有土地范围内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6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08)924号收费。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

 

一、受理窗口:国土窗口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资料

2、现场查勘

3、初审

4、审核

5、审批

6、发证

三、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以及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开发单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合同,并附预售商品房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各幢的建筑平面图、产型图(按平方分类)、价格平面图。

四、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土地初始登记

 

一、受理窗口:国土窗口

二、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资料;

2、现场查勘;

3、职能股室审核;

4、分管领导审批;

5、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所需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资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划拨决定书或有偿使用批准文件和出让金支付凭证);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等;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四、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按皖价费(2008)113号收费。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

 

一、受理窗口:劳动社会保障

二、申报条件:秦栏镇辖区内非农业户口居民

三、办理时限:每年的8月底至9月早旬,具体时间见上级文件要求

四、所需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一寸照片3张。

五、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到窗口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证、医保卡。

3、在镇窗口发放。

六、承诺期限:60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按上级文件要求收取,目前为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3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160元,若是新增居民还需缴工本费15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