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稳就业

2024年天长市公益性岗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4:40 来源:天长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推动就业促进暖民心工作实施,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0〕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天长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征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岗位数量和范围

()岗位数量

2024年天长市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370个。

()岗位范围

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4.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安置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安置人员类型

征集的公益性岗位必须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且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

用人单位应与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1.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助,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一般不超过3年。

2.岗位补贴。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个人岗位补贴标准为575//月,单位岗位补贴标准为300//月。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一般不超过3年。

三、岗位申报程序

(一)递交岗位申报资料

申报公益性岗位的单位需要书面递交申请资料,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岗位确定

根据因需定岗、科学开发的原则,市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开发种类、数量。

四、岗位申报时间

岗位申报截止时间:2024 3 31

岗位申报受理部门:天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丁书毅     

联系电话:0550-7090778

附件: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附件公益性岗位申报表.docx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3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