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省、市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市政府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市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依规、标准引领、需求导向、鼓励创新的原则,推进全市各有关单位做好主动公开、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等,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效果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推进。明确领导责任,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调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条例贯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常态化做好基层领域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依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年度报告和发布等工作。
(三)标准指引。全面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整、公开内容规范,符合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四)解读回应。全面深入解读群众和企业关心关注的政策文件,提高解读质量及效果。加强政策咨询渠道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机制完善。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解读回应、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各项工作机制落地见效。
(六)平台建设。务实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做到功能完备、效果良好,避免系统开发的重复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七)直达村居。指导村(居)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实现市、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八)开拓创新。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注重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2年6月底前)
各单位围绕行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责任主体,并在法定主动目录“监督保障”中予以公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10月底前)
各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行动任务高标准完成,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市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单位(见附件2)要主动加强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各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市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沟通,做好各领域目录标准的动态调整。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底前)
市政府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组织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及时反馈存在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工作力量,细化责任、强化举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实抓好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特点,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筑牢工作基础、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提高公开质量。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水平迈上新台阶。
附件:1.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内容表
2.市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内容表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组织推进 |
组织领导 |
1.建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 2.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抓落实。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7月底前 |
工作推进 |
1.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工作进度符合上级工作安排或者适度超前。 2.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3.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及时通报问题并组织整改完善,定期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
市政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
队伍建设 |
1.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 2.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建议通过跟班学习、集中办公等形式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能力。 |
市政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
二、条例贯彻
|
主动公开 |
1.主动公开目录全面、规范,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2.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栏目下信息分类准确,公开质量较高。 3.准确处理主动公开工作与个人隐私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工作的关系,常态化开展个人隐私排查。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二、条例贯彻
|
依申请公开 |
1.建立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环节办理机制。 2.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将依申请公开纳入政务公开常态化培训内容。 3.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依申请公开平台作用,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切实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月梳理依申请公开属性的文件并按文件名称、发文日期等关键要素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 |
1.高质量编制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和集中展示工作。 |
市政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7月底前 |
|
三、标准指引 |
各基层领域公开情况 |
1.自然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领域目录完整。 2.公开内容符合各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求。 3.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10月底前 |
市直各领域行业主管单位要及时对接市级主管部门,调整完善对应领域主动公开目录,出台市级公开指引,确保各乡镇相同领域栏目设置一致;强化指导、调度、监管职责,出台行业内“两化”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
市直各领域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建设 |
常态化维护“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合理设置栏目,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公开内容互联互通。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7月底前 |
|
四、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
1.深入解读政策,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多种方式提高解读效果,增加解读关注度。图片(视频)类解读立足新颖化、形象化,避免庸俗化解读、形式化解读。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政策咨询 渠道建设 |
1.做好线上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2.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健全通过窗口解答群众和企业政策咨询的工作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
市数据局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
回应关切 |
1.主动回应群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2.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其他舆情48小时内予以回应。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
五、机制完善 |
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建设 |
1.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依托政策文件库实现文件集中规范公开。 2.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制度建设 |
1.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审签、部署工作机制,文件出台3个工作日内配套解读。 2.完善回应关切制度。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8月底前 |
|
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建设 |
1.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 2.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3.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有关制度。 |
市政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
考核评议制度建设 |
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考核。 |
市政府办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
六、平台建设 |
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1.务实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各项功能完备,应用效果良好。 2.推进市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 |
市数据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10月底前 |
网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符合要求,功能完备;信息检索功能完善,可提供二次搜索功能且搜索结果准确。 2.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多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效果。 |
市政府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
七、直达村居 |
编制村(居)公开事项目录 |
1.编制村(居)公开事项目录,并做好目录内各事项线上、线下公开工作。 2.市、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互联互通,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市政府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相关内容 |
1.重点公开惠农政策、乡村振兴、村级财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2.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
八、开拓创新 |
工作创新 |
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创新,在通过政务公开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经验交流 |
向市政府办积极报送交流稿件。 |
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
持续推进 |
附件2
市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市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教体局(义务教育领域、学前教育领域)、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残疾人服务领域)、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市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市人社局(就业创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市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领域、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领域)、市住建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城管局(市政服务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市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粮食安全领域)、市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领域)、市卫健委(医疗卫生领域)、市应急局(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乡村振兴中心(扶贫领域)、市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