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文件】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基层政务公开示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2 14:36 来源:天长市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2019〕2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基层政务公开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滁州市基层政务公开示范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2019〕22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滁州市基层政务公开示范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示范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围绕2019年度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在基层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创新创造,努力创出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群众赞的基层政务公开创新举措。

标准规范。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目录,细化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标准,修编完善全市乡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标准。

实用有效。围绕基层群众“看得到、弄得懂、用得上”,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和解读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政策措施、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基层群众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坚持立足基层,稳定实用,贴近百姓和企业的需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示范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进一步促进基层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公开制度科学完善,公开目录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平台丰富多样,工作推进成效明显。

二、活动范围

各县、市、区根据工作实际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开展全面自查,每个县、市、区选择2个工作基础较好的乡镇(街道)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作为本次示范试点。各示范试点单位,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等方面开展示范试点工作,也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试点内容、扩展试点范围。

三、重点任务

各示范试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试点范围认真组织实施,探索创新亮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站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各试点单位要将落实示范试点工作作为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的重要抓手,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制度体系和信息发布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规范管理。

(二)高标准编制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原则,全面梳理编制乡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事项目录,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公开依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方式等要素,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

(三)高规格建设政务公开平台,打造优质查阅场所。加快推进高规格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目录升级和内容保障;利用各类综合或专项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打造高标准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营造浓厚政务公开氛围,运用公示公开栏、纸质取阅点和网上信息查询设施等多种载体,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四)高层次创新基层政务公开,提升基层公开实效。

一要在群众获取政府信息载体上创新创造,解决基层群众“看得到”的问题。充分运用县级“融媒体”平台中报刊、电视、政务微信和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创新创造公开服务载体,并向基层镇村延伸,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

二要在政策解读简明直观生动上创新创造,解决基层群众“弄得懂”的问题。针对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级各类政策文件,在优化政策解读形式,丰富解读方式和场所上下功夫,抓牢“喜闻乐见、简明易懂”,利用图片、图解、简明问答、宣传单页、简明标语等多种形式,采取政策进集市、政策进村组、政策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宣传解读。

三要在公开服务平台实用好用上创新创造,解决基层群众“用得上”的问题。加强公开服务载体建设,线下载体抓好各类政务服务大厅公开透明办事功能建设,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线上载体丰富和优化各类公开服务平台的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功能,多渠道宣传推广网上查阅、网上服务、手机办事,真正让各类公开服务平台能用、好用、群众会用。

四、时间安排

(一)确定示范试点乡镇(街道)。各县、市、区于7月31日前完成自查梳理,将本地确定的示范试点乡镇(街道)名单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对报送名单进行审核确认。

(二)组织开展示范试点。经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后的示范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围绕示范试点工作要求,有力有序开展。活动截止时间为11月底。

(三)组织评估核查。承担试点任务的乡镇(街道)在今年11月底前对本单位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进行总结,由各县、市、区汇总上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地示范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核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措施,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落实举措,加强对示范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选好示范试点,督促指导各试点单位对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从组织领导、技术支撑、软硬件建设上给予保障,确保示范试点顺利开展。

(二)稳步推进,确保实效。各地要加强调查研究,对示范试点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分析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和措施,推进示范试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市直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示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各地要建立工作激励和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示范试点的考核评估,并通过交流会、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试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试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人:江婷婷,联系电话:3213016,邮箱:czszw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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