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冶山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0:23 来源:天长市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号)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冶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冶山镇关塘社区天冶路冶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邮编:239356,电话:0550—798101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冶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45条。

一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在政策解读一栏共发布19条信息,采用文字、图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做到通俗易懂。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新频率,本年度共发布信息366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美丽乡村等多方面。

三是主动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对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内容充实。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和效率。2021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答复。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按照审核细则、校对细则积极开展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无误。

二是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我镇专门制定了《冶山镇镇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制度》《冶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制度,由镇党政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维护工作,在民政办、财政所、文化站、司法所、国土所、卫健办、工业指导站等部门各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收集并报送发布信息,镇党政办筛选及时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严格按照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进行版块重整。根据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规范发展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截至2021年底,我保留运行比较规范的政务新媒体1个,比2020年底净减少1个。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成立以镇长张长浩任组长,副镇长汤久明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是制定实施方案通过“积分制”考核实现严格考惩二是强化贯彻落实。组织各部门学习《条例》内容,并及时传达市会精神三是加强督查指导。按月对各部门发布内容进行督查,并指导各部门针对上级检测反馈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

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全面;

部分栏目内容建设滞后存在信息重复公开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多联动勤沟通,做到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三是优化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架构,及时完善栏目内容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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