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利的促进了我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7条,其中:政策法规3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2条,规划计划2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机构领导6条,机构设置9条,财政资金9条,部门项目1条,应急管理9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100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招标采购52条,新闻发布4条,上级政策解读12条,本级政策解读4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23条,部门动态47条,2019重点工作栏目10条。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深入解读政策
我局制定上级政策解读和本级政策解读栏目,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主动更新发布信息,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信息。2019年天长市水利局共计发布上级政策解读12条,本级政策解读5条(主要负责人解读1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通过主动、互动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关注防汛抗旱、河长制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主动信息。组织召开天长市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现场解答群众关心问题,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融入群众。制定网络舆情和市长热线管理办法,安排专人负责部门信箱,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留言,及时反馈,共办理部门信箱6条,网络舆情和市长热线38条。2019年度天长市水利局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二)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我局严格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通过重大决策预公开,编制了《天长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发布,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征集反馈。针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及时公布,发布信息4条。强化行政执法,将行政执法的职责、依据、监督方式等集中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应做好行政执法情况说明,发布信息6条。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相继发布白塔河航道整治和建设工作、白塔河“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白塔河乱停乱靠船舶拆解行动、川桥河环境整治工程、秦栏镇红庙河河道清理行动、合群渠和银定河综合整治工程等信息10条,重点工作及时发布,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反馈。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调整水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指南。目前,市水利局共有行政处罚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利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进入部门受理,简化办事程序,2019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1项,已审批11项,共发布信息83条。同时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被查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水行政执法人员,并进行及时公开,发布信息17条。
3、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杨村镇管网延伸工程,张铺镇管网延伸工程,汊涧镇管网延伸工程,石梁镇管网延伸工程,仁和镇管网改造工程,新增供水量2224立方米/天。供水区域涉及杨村镇、张铺镇、汊涧镇、石梁镇、仁和镇5个乡镇19个行政村(社区)共95个村民组,解决并改善14882人的饮水问题。发布信息7条。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我局及时公开了三公经费及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等财政信息。将有关财政资金的制度文件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发布信息4条,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招标采购以项目为单位进行信息发布,在中标信息、合同订立等方面提高了公开效果,发布信息52条。
(四)监督保障标椎化规范化
我局积极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和办事流程。认真做好了政务公开问题反馈和整改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复规范办理,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发布信息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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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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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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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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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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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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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7 |
增11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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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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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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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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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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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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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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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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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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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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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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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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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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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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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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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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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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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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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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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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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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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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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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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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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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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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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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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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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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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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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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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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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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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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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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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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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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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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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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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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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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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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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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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由于缺少新闻媒体技术人才,政务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公开以文字报告为主。
2、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联系,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做到信息公开主动、及时,操作规范。
2、完善工作机制。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强化信息公开的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3、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效结合新媒体,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从信息受众角度考虑,一切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工作。
4、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紧跟时代发展需求,积极拓展信息主动公开的领域,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