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

天长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天复字〔2023〕29号

发布时间:2023-08-02 14:38 来源:天长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天长市人民政府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天复字〔2023〕29号

申请人:盛xx,男,汉族
被申请人:天长市金集镇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
申请人请求责令天长市谕兴九年制学校、天长市金集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法定职责提供申请人工资花名册复印件一事,于2023年4月27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通知补正后于2023年5月15日向本机关重新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天长市金集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实际名称为“天长市金集镇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公开恢复其名誉。经审查,天长市金集镇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所不属于行政复议适格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2023年5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