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16:57 来源:天长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通畅,巩固我市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全力创优法治营商环境。市司法局自7月起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200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止制定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22年开展的全面清理工作基础上,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一步梳理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坚决做到摸清底数,应清尽清,不留死角。

二、各单位要在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以市政府名义和部门自己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其正式文本(Word版)汇总后报送至市司法局。各单位对2022年清理结果存在不同意见的,请在此次清理工作中一并修改。

三、上述行政规范性文件收集汇总后,市司法局将联合市政务公开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发布,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四、此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此次全面清理工作。市司法局将把此次全面清理工作作为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指标,实时跟进各单位的进展情况,对于组织不力或者进展缓慢的按规定予以通报。
联系人:乔福香、王伟,联系电话:0550-7771026,邮箱:tcshfxsc@163.com。


附件:1.以天长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以本单位名义联合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3年7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