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08:32 来源:天长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金牛湖新区:

为检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延续、调整或终结提供充实的依据,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内容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对象及内容:

评估对象为实施已届满两年的或拟作重大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是否与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相抵触,是否与国家、省、市政策存在冲突。

2.是否设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 是否增加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条件。

3.是否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 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违法设置市场准入、退出条件。

4.规定的制度、措施是否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具有针对性,易于操作;规定的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行。

5.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是否达到制定预期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是否尽职履责;拟通过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文件施行后哪些问题已经解决,哪些问题尚未解决;对尚未解决的问题,应当区分是文件本身可操作性问题,还是部门实施不力问题。

6.是否具有其他与改革精神、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对象及内容:

评估对象:全市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及调整。其中铜城镇评估对象为《天长市铜城镇四个城市社区区划调整事项》,广陵街道评估对象为《天长市广陵街道天宝、永福社区拆分事项》。

评估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符合;

   2.实施决策的成本、效益分析;

   3.实施决策带来的负面因素;

   4、实施决策在特定对象中的接受程度;

   5、实施决策带来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6、主要经验、教训、措施和建议等。

二、工作要求

1.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或者征求意见等方法分析信息资料召开论证会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最终形成评估报告。

2.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及评估报告请于20221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天长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tcshfxsc@163.com。地址:天长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股;联系人:乔福香;联系电话:0550-777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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