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

天长市积极推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4-02-27 15:43 来源:天长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以来,天长市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天长市相关执法部门共依法办理“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案件83件,减免处罚金额111.7019万元。
    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宽柔并济、包容审慎的原则,大力推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清单,充分运用教育、告诫、引导等手段,让企业主体有容错空间,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市司法局持续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工作情况,通过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及时掌握工作整体推进情况,确保“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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