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2-12-10 00:00

    天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天长供电公司编制了《天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供电公司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天长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公告栏目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天长供电公司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公司编制的《天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天长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天长市供电公司广陵路客户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供电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受理点:天长市广陵路;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2392016;咨询热线:95598

    供电公司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大客户座谈、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供电公司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机构

    供电公司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办公大楼一楼;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0-2392016;咨询热线:95598,邮政编码:239300

    受理程序

     受理处理

    1、供电公司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供电公司掌握的政府信息,供电公司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供电公司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供电公司公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批准后可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5、供电公司公开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供电公司内部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收费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供电公司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监督电话:0550—7039122,地址:天长市广陵路,邮编:239300。也可以通过中国·天长网站行政效能投诉栏目进行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天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上级政府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