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1-00002 |
信息分类: |
公共交通 |
文 号: |
20240102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发布机构: |
天长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有效期: |
三年 |
信息来源: |
天长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索引号: |
/202401-00002 |
信息分类: |
公共交通 |
文 号: |
20240102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有效期: |
三年 |
发布机构: |
天长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信息来源: |
天长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无偿献血激励政策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对我市持有无偿献血荣誉卡的市民实行免费乘坐城市、城乡公交车,现就相关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办理事宜通知如下:(一)在天长市无偿献血10次(献血量200ml为1次, 单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为1次)及以上的献血者;(二)在天长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及以上的捐献者。天长市城市、城乡公交免费乘坐(不含定制公交等非常规公交)。凡符合免费对象者凭身份证原件、皖事通申领的无偿献血电子证或造血干细胞捐献证明、1寸证件照1张前往公交 IC卡窗口(1.市区候机楼公交IC卡营业厅; 2. 市区政务中心171公交窗口)办理。(一)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每年10月份年审,年审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免费年审,逾期不年审,无法使用;(二)无偿献血荣誉卡遗失后,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公交IC卡窗口办理挂失、补卡业务。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无偿献血荣誉乘车卡”乘坐城市、城乡公交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