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广街办〔2023〕32号关于印发《广陵街道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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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居(村):

    将《广陵街道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陵街道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省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于印发天长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天农工办202321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滁州和天长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动员街道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实事求是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评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及时消除风险切实可行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街道6个居村,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集中排查

    三、排查主要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根据天长市通知,2023年全市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为7900元,并以此开展排查。集中排查要突出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重点关注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以及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户。要逐户排查近两年有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此后,要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分类帮扶和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扶尽扶。重点排查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特别是对新增监测对象按照规定在10天内制定了帮扶措施;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户,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根据《工作指南》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来监测户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街道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对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街道村两级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全国信息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四)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要加强部门研判,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旱涝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以街道为单位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要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教育、住建、水利、残联、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倾,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五)核实核准基础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要着力提升数据质量,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人口信息数据,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信息录入不及时、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及时做好监测对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

    (六)排查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衔接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以及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的培训(5月上旬完成)。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解读相关政策和《工作指南》。各居村要结合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部署,细化工作举措。本次集中排查有市和街道直接培训到村(社区)专干。各居村要指导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开展集中排查(5月底前完成)。组织村干部、基层网格员等,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街道将加强与市直单位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向各居村推送重点人员信息。(三)加强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完成)。各居村要把集中排查发现问题与2022年度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省考核评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整改、一体解决,制定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与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实效。

    (四)信息采集录入(6月20日前完成)。各居村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及时报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统一向省乡村振兴局申请“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25日前完成)。街道及居村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和形势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和具体举措。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报告要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两人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特别是居村主体责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市成立天长市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市乡村振兴局组建集中排查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全市集中排查工作。街道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署。街道集中排查工作,各居村要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

    (二)优化工作方式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实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明白纸”,全面落实农户“一户一码”。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要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落实完善网格化监测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排查。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共用,拓展完善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提高工作实效。各居村要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式,注重发现推广基层排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街道。

    (三)加强督导调度。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双周分析和月调度要求,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各居村集中排查情况及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排查质量不高、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办。市纪委将返贫集中排查列了乡村振兴领域重点督查内容,联合乡村振兴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和专题暗访。全国信息系统已录入和新录入的监测对象,没有录入有效帮扶措施超过一个月的,将发现一例,通报一例。街道要开展对居村的工作调度和实地督导,帮助基层发现并解决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排查质量,加快工作进度。

    (四)减轻居村工作负担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搞层层加码,不得借排查工作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信息系统、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民政和相关行业部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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