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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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非洲猪瘟等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和依据

    前非洲猪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也进入高发季节。另外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干旱天气,给畜牧业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不利影响。为扎实做好2022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我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出台文件为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畜产品有效供给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街道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兽医站和各居村书记对上级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开展研讨,与会人员积极发言献策,对基本内容进行讨论,综合考量并起草实施方案草稿,于2022年9月2日通过政务公开网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10月8日经各方反馈无意见,经过街道分管领导核稿,主要领导审定后,于2022年10月11日以办事处名义发布。

    三、工作目标

    各村、涉农社区要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养殖户是主体”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担当。根据上级要求,今年季防疫继续对存栏畜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羊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同时做好猪瘟和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和鸡新城疫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要按照“五个不漏”的要求,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真苗、真打、真有效”和“五病五率”都达到100%的目标同时做好非洲猪瘟疫情日常排查和“先打后补”政策宣传工作。

    时间安排:从9月2日启动,1020日前全面完成,10月下旬自查,做好迎接滁州市督查各项准备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是对存栏畜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羊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同时做好猪瘟和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和鸡新城疫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二是做好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先打后补”政策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方案的贯彻落实,街道办事处成立季重大动物疾病防疫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辖区防疫工作的指挥协调,确保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各村、涉农社区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养殖场自行免疫,村(居)、组干部要组织带领防疫人员逐户不漏开展防疫,帮助解决防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疫人员负责本村(居)防疫工作,兽医站负责防疫工作的实施,建立防疫档案和台账,及时汇报防疫工作进展情况。防疫结束后由街道组织人员抽查验收,要将验收结果列入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

     

    解读部门:兽医站   联系人: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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