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今年,我市收到滁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议案3件、代表建议14件、滁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45件。为切实办好2021年滁州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特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责任、完善制度
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协调、业务科室落实的机制,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办理的职责,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会商,并负责做好书面汇总答复工作。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共同推进办理工作,不得推诿拖延。涉及2个以上单位会办的议案、建议或提案,由会办单位分别提出办理意见。
二、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与沟通
各承办单位要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意图,加强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办理方案和思路。
三、规范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答复
1.各承办单位收到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必须在文件收取3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重新确定承办单位,不得拖延搁置或自行转办。
2.关于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时限。人大议案将待滁州市人大下发办理方案后另行通知办理。各会办单位的办理意见最迟于5月10日前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整理后于5月15日前将办理意见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室。其中,重点件(第100号人大建议、第324号提案)会办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整理后于6月20日前将办理意见征求代表或委员意见,6月30日前将办理意见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室。
3.对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答复要求。对议案、建议和提案的答复要针对具体内容逐条办理回复,不得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对办复类别的认定,应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认定标准执行。
四、严格考核程序
2021年继续按照相关考核规定,对各承办单位相关议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五、报送办理工作总结
建议和提案办理件数共超过5件的承办单位(含会办单位),要在7月中旬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