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发布时间:2023-11-30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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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评估办法》和《滁州市2023年农村四项考核任务县级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2023年11月21日-24日,滁州市第五检查组一行3人对天长市农村四项考核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组白天看现场、晚上核资料,对照验收评估细则逐一现场核查,详细查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黑臭水体治理、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现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下一步,天长市将针对此次检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标准要求,限期完成整改销号,加强后期长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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