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实验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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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安保人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排练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确保安全。    

    5、要经常检查校内用电线路情况,禁止私接乱挂电线电器,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对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酿成火灾事故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6、禁止在学校场地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废纸杂物。   

    7、水火无情,警钟长鸣,要贯彻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经常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防患于未然,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8、防火器材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学校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全校性消防安全检查。  

    10、发生火灾积极指挥组织扑救,制定火灾紧急疏散预案。学生由教师组织进行逃生紧急疏散,确保每一个学生安全。  

    11、加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发现火警立即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12、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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