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新公司法开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1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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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新修订《公司法》的出台,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成为很多企业关心的重点。为做好新《公司法》的解释工作,打消群众顾虑,天长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股积极行动,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与中介代理机构开展座谈,指导中介机构正面认知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出资期限、出资数额,告知中介机构对于已注册的存量公司,国务院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耐心等待过渡政策的出台,期间不做误导宣传。

    加强对企业宣传引导,在窗口为有疑问的企业答疑解惑,减少企业过度“焦虑”。对有意愿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业务和出资期限备案的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指导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材料规范办理登记。

    下一步,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关注企业需求,加大对新《公司法》的宣传引导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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