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创优营商环境----天长市人民政府发布对滁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深入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1 14:59
    【字体:打印

    近年来,为持续打造“亭满意·天一流”营商环境品牌,推进多元服务模式,完善发展方式,促进与国际标准政策接轨,提升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天长市住建局根据《滁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四步骤”积极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制定目标,逐步完善。改革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和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探索“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手段,在民用建筑和低风险工业建筑项目中稳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逐步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体系,明确建筑师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达到提升工程建设品质和价值的目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工作经验。

    确定项目,试点推进。为保障“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经过申报、筛选,确定“天长市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静安小区”项目为2023年度“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本项目为改造类项目,建筑面积约41000㎡,造价约1800万元。建设单位在开展设计单位招标工作时,招标文件中明确该项目为“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在确定设计单位后签订“建筑师负责制”服务合同,明确投资咨询、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三个方面服务范围。

    组建团队,优化服务。针对该试点项目,由设计单位天长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牵头组建了一支含投资咨询、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等全流程服务的建筑师团队。该团队依据项目的实施内容、责任划分、团队架构等情况,为项目提供覆盖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设计、咨询、管理服务,有效保障了项目稳步推进。

    下一步,天长市住建局将根据试点项目的建设情况,加强与设计单位及建筑师团队的协作与沟通,及时掌握试点项目进度及推进情况,指导各项手续的办理,切实保障建筑质量和品质,探索在“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上开展“3+N”(即投资咨询、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三项基本服务和N项自选个性化服务)及“信用+审批”服务模式,强化政策保障,为试点项目保驾护航,为全市复制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模式探索更多的经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