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水利局河长股绩效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3-12-0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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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河长制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天长市水利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9.3 509.3 509.3 100 100%
     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509.3 509.3 509.3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老白塔河、秦栏河、沂湖和洋湖健康评价
    目标2:创建川桥河省级幸福河湖
    目标1:已完成老白塔河、秦栏河、沂湖和洋湖健康评价并通过省水利厅验收
    目标2:川桥河成功创建2022年度省级幸福河湖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0分)
    数量指标 更新12块市级河湖长公示牌 5 12 5 5
    开展“清河清湖”专项整治行动 5 20 5 5
    质量指标 公示牌内容验收合格 10 10 10
    河湖无明显四乱 10 10 10
    时效指标 河长名单调整后及时完成公示牌更新 10 1个月内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控制在批复资金内 10 10 10




    (3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到位 10 10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10 10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河湖水生态环境良好 10 10 10
    可持续影
    响指标
    河长制工作机制运行良好 10 10 10
    满意度指标
    (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 10 10 10
    总分 100
    注:1.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分。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三级指标的分值。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4.评价得分说明:说明全年实际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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