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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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全面学习领会。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会议。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全市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78次,同时,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实行专题专项授课。20221118日,我市邀请滁州市委党校丁德恒教授为全市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分别在宪法公园、法治文化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设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天长发布”“天长普法”等16个新媒体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和特色亮点,全市上下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培训中。2022年,我市分别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律师、法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专题培训中。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制定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了法治建设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各地各单位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法治建设相关规划和方案统一起来。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序时开展。

    (二)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

    一是强化法治督察。定期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成立由市领导任督察组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采取书面自查和实地督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委依法治市办综合各单位自查报告情况和实地督察情况,形成督察工作报告,组织对被督察部门进行反馈,同时印发督察情况通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6家单位全面整改提高。

    二是狠抓述法评议。打造“一把手述法+书记点评” 现场述法评议新模式。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列为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职责的强力抓手。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市委书记贺家平同志逐一进行点评。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及相关单位现场填写述法评议表,现场共回收116份。

    三是推进示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积极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单项示范创建工作,联合市委编办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分工。经过多次会商,确定《优化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界》为单项示范申报项目,并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创建单项示范项目的申报和陈述答辩工作

    四是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率先设立县级法治建设服务中心,20221214日,经中共天长市委编委第四次会议批准同意设立“天长市法治建设服务中心”为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股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5名,领导职数1名。专门机构强化我市法治机构、法治队伍建设。

    (三)优化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实施制度。分别出台《天长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天长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编制并公布了《2022年度天长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公开。

    二是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不定期开展督查并制发通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司法所+法律顾问+外包”审查模式注入专业力量;在市政府设立法制审查联络室,全市16个司法所长轮值,承接律师事务所驻点参值,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应审尽审和审查质量。2022年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件(备案12件),重大决策6件,政府性协议24件,其他涉法事务75件;对15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保留133,形成《天长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制定出台《天长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天长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方案》、《天长市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党政机关做出的重大决策前提供法律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2022年,政府法律顾问接访23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0份。    

    (四)健全执法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开展“减证便民”。出台《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依托案卷评查、浏览政务服务网等方式,监督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政府网站和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为载体,督促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按要求对相关信息全面公开,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督促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按要求自查整改,总结提升。2022年,共进行行政执法监督专项督查3次,切实将制度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的每一个环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出台《天长市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编发《天长市行政处罚法案例汇编》,聘请1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监督,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渠道,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等举措,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共举行学习培训3次,实地观摩1次。

    四是探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秦栏镇、仁和集镇等乡镇整合镇街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市应急管理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通过与16个镇街签订委托协议开展委托执法。秦栏镇作为经济发达镇,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设立综合执法局,共有执法人员3人,执法辅助人员17人。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公信力

    一是彰显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严格把好案件事实认定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审查关,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纠错;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坚持复调并行、应调尽调,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坚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制度,落实行政复议通报制度,所办案件取得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强化“府院检”良性互动,印发《天长市人民法院天长市司法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府院检及相关部门联动会,通过法检司三方合力,共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8件,调解和解结案6件,调解和解率达21%;纠错10件,纠错率达38.5%;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6份。

    二是全力推进复议体制改革。制定了《天长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增加行政复议编制1名,调剂2名行政编制人员至行政应诉股办公。印发了《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2111日,由天长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权。在滁州市率先成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就5起行政处罚、征地拆迁等行政复议案件听取专家意见,提高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三是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主动带头落实出庭应诉职责,做到“出庭、出声、出解、出治”。2022712日,市长杜永冰在天长市人民法院出庭应诉,展现了一个敢于负责的政府形象,给全社会尊法、守法、崇法作出积极表率。2022年,天长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案件6件,各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应诉案件3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41.9%,败诉率为0

    (六)深化普法治理,开展重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荐法官、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市65所中小学已完成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通过上好“开学第一课”、“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2年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共计100余场,同时组织模拟审判、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实践等活动共计50余次。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确立了16个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定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提出了七大工作任务,17个重点任务,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大乡村普法工作。目前,全市共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滁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6个。从村组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老党员、老村干中推荐7000余人成为乡村“法律明白人”,并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

    三是推动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谋划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龙岗**军政大学第八分校原供给科旧址作为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基地,基地占地面积约为180平方米,以党的历史为主线,将法治理念与历史发展进程结合在一起,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同时整合各方资源打造有效阵地,推动4个“口袋公园”在建设中体现法治元素,让法治融入人心。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满意度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1+1>2”的合力作用。聚焦行专调解,靶向化解重点领域社会矛盾。设立税费争议、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我市共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4个。狠抓源头治理,搭建说事平台。以“评理法为天 说事和共长”为主题深入推进我市百姓评理说事点高质量建设发展,打造示范点,积极搜集民情信息;对照“1+5+N”工作机制要求,周密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专题活动,从基层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吸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上行风险,2022年我市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340件。

    二是打造皖苏边界“平安走廊”。与江苏六合、高邮、仪征等6县(市、区)建立跨省接边联调委员会,25 个乡镇(街道)、1 个铁矿企业和85个村(社区)实现跨省联调组织全覆盖。接边地区以各级联调组织为抓手,出台联调工作细则等制度,加强线上线下沟通联系,做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纠纷共调,情感共融,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矛盾纠纷发生,实现边界安定有序、居民安居乐业。2022年以来,天长皖苏接边地区联调组织联合调处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10余起,涉及疫情防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农村抗旱抢水打水纠纷等多方面,共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53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扎实开展工作。2022年,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两委提供法律意见456份,调解纠纷1158件,发放普法宣传材料4370份,举办法治讲座675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542件。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工作。按照相关评价验收标准的工作要求,我市已完成各项评价验收任务。

    (八)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主动全面兑现公共政策。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服务,整合数据资源管理局、税务、公安、社保、公积金、银行等部门,全面实现“一日办结”;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缩,制定公布权责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各部门清理证明事项12327项,有效解决“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二是创新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议通过了《天长市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依程序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及名录库。截至目前,已对3家涉案企业开展监督考察。

    三是法律服务进万企为民办实事百花齐放。我市7家律师事务所共走访企业79家,政策宣讲86次,通过“问诊把脉”,梳理潜在法律风险点65个,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为企业出具法律意见书56份,审查完善合同161份。

    二、2022年度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现象依然突出,少数单位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未把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应有位置;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养有待提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学法形式单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较多采用会议学法、讲座、培训等传统方式,尽管领导干部也交流研讨了,但仍感到实际参与度不够。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领导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同时深化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确保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并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优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健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着力解决“看得见的没权管,有权管的看不见”问题。

    (三)持续深化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出成效。结合“八五”普法联系点工作,加强乡村普法依法治理,从“大水漫灌”模式转变为精准普法模式,着力解决农村和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内容难深入、效果难体现”等突出问题,拓宽普法渠道,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同时推动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依托,积极打造“小、精、近”的便民普法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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