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政策文字解读】关于《天长市灭火与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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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长市灭火与消防救援社会联动

    工作机制》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当前灭火和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仍存在短板,为解决消防一家单打独斗的窘境,有效推动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形成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以及《安徽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二条等法律法规,根据滁州市政府办印发的《滁州市灭火与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了《机制》的编发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编制《机制》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对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应急消〔202199)等有关法律法规,大队草拟了《天长市灭火与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于2023511日形成征求意见稿,于2023512日在天长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于2023612日完成公众意见征求,并完成各镇街及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的意见征求,采纳3条意见,对《机制》进行修订完善后,于202374日通过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审议。

    (五)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灾害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保障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六)主要任务

    该《机制》明确了灭火和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工作的组织指挥与职责分工、联动工作制度、联动响应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工作,提升安全稳定环境,为天长市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安全保障。

    一是明确灭火与消防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成员单位涵盖公安、住建、水利、卫健、应急、消防、气象、供水供电供气等多个承担灭火与消防救援职能部门,通过在市消防救援大队设立指挥部办公室,实现多部门统筹协调,确保指挥体系顺畅。二是立足实战需要,理顺指挥部以及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和所有联动部门共同责任,并细化各个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具体的灭火和消防救援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高效参与处置。三是规定了定期演练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家组制度和值班制度等五项制度,健全灭火和消防救援机制流程,确保实现“能力提升、协调联络、专业处置、应急值守、快速响应”的目标。四是根据灭火与消防救援过程中人员被困、财产损失、处置难度等因素,设立了五类火警分级和四类救援分级,并根据分级划分了三个响应级别,视灾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涵盖灾情预警到处置总结等八项联动响应流程,实现“信息畅通、程序规范、任务明确、处置有力、总结提升”的目标。五是确定火灾和消防救援灾情信息报备工作,报备对象包括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安委办等,并明确报送的时间流程,确保灾情信息第一时间传达互通。

    (七)创新举措

    《机制》在指挥调度、职责分工、联动工作等方面有了明确,加强部门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各镇街、园区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处置为主的消防救援管理体制。镇街、园区、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职责,在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各类消防救援队伍和组织应根据相关应急预案或上级指令及时进行处置。对各成员单位落实综合性消防救援社会联动工作职责和任务等情况,视情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九)政策咨询

    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咨询电话:73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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