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2023天长学区划分公布!快看你家孩子将在哪上学?

    发布时间:2023-08-1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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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年天长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城区各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精神,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函〔2023〕1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天长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有序推进原则。在市教体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城区内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阳光招生、积极稳妥原则。学区划分方案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体以及学校公示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积极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3.坚持适龄儿童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入学,促进均衡原则。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信息摸底采集工作的通知》(天教体函〔2023〕22号)工作安排,小学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入学登记,根据学校的分布、办学规模和本年度区域生源分布情况划定学区范围。各适龄儿童一律持市教体局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测试,也不得以各种竞赛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择优”招生。各学校要均衡编班,确保学校校额、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4.坚持立足实际、顺位招生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和户籍信息确定学区招生顺位。第一顺位是具有城区住房(截止2023年3月31日,入住满3个月,需提供2023年元月份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材料)和城区户籍的,符合“住、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第二顺位是安排具有城区住房(条件同上)的适龄儿童;第三顺位是安排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第四顺位是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新生入学人数超过学区学位时,按顺位统筹安排。

    三、入学资格

    1.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当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城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内适龄儿童是指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城区,相对就近在所属学区入学。监护人需提供自身及子女户籍材料、住房材料(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入住满3个月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相关票据)。提供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3.城区内适龄儿童属于拆迁户的,可凭监护人相关拆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合同等),到原住址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入住的(提供安置办的拆迁证明,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住户子女,相对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金牛湖新区拆迁户确需到城区就读的,已购房的,相对就近安排在现居住学区内就读;没有购房的(截止2023年3月31日),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

    4.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或者登记在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镇地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缴纳各种保险。家长需提供自身及子女户籍材料、租房合同、水电费或燃气费等缴费凭证、市区有稳定工作的证明材料(个体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等,至少需具备其中一项)。随迁子女入学,在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尚未满员情况下,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在学区内适龄儿童已经超出规定班额的情况下,可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尚有接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入学。

    5.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最新下发的《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滁教体基〔2023〕9号)文件精神,结合《天长市现役、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天武〔2021〕24号)执行。

    6.招商引资企业职工子女入学。按照天长市经济协作中心、天长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第10期《关于方便企业职工子女就近入学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7.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天长市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暂行)》(天发〔2020〕10号)文件精神,E类及以上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个人意愿并结合本地公办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就读,享受学区生同等待遇。

    8.2023年3月31日以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城区小学入学登记。 

    四、招生日程安排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已于2023年3月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在城区就读的全市适龄儿童信息摸底采集工作,并进行了学生分布情况统计。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1. 8月29日前,完成适龄儿童信息审核,确定适龄儿童就读学校。

    2.8月30日-31日,市教体局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

    五、各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1.城南小学:炳辉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同心路向北与广陵路相交以东地区;广陵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广陵路向东与新河路相交的以南地区;广陵路与新河路交汇点沿新河路向北与天康大道相交的以东地区;新河路与天康大道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东与二凤路相交以南地区;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南与广陵路相交的以西地区;二凤路与广陵路交汇点沿广陵路向西与广场西路相交以北地区;广陵路与广场西路交汇点沿广场西路向南与炳辉路相交以西地区;广场西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西与同心路相交以北地区。

    2.炳辉小学:炳辉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同心路向北至广陵路以西地区;同心路与广陵路交汇点沿广陵路向东与新河路相交的以北地区;广陵路与新河路交汇点沿新河路向北与天康大道相交的以西地区;新河路与天康大道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西与滨河路相交的以南地区,天康大道与滨河路交汇点沿滨河路向南与炳辉路相交的以东地区;滨河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同心路相交的以北地区。

    3.千秋小学:滨河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滨河路向南以东地区;滨河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同心路相交的以南地区;炳辉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同心路向南与学苑路相交的以西地区;同心路与学苑路交汇点沿学苑路向西与郑集路相交的以北地区;学苑路与郑集路交汇点沿郑集路向南与G345相交的以西地区。由于千秋小学校额过大,现有的校舍无法容纳11个班的一年级新生,今年秋季的一年级新生(1)—(6)班将就近安排至同心小学借班就读一年。(7)—(11)班在本校就读。学生分班安排,学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4.同心小学:同心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广场西路相交的以南地区;广场西路与炳辉路交汇点沿广场西路向南与千秋大道交汇点以西地区;广场西路与千秋大道交汇点沿千秋大道向东与新时代大道交汇点以南地区;新时代大道与千秋大道交汇点沿新时代大道向南G345相交的以西地区。炳辉路与同心路交汇点沿同心路向南与学苑路相交的以东地区;同心路与学苑路交汇点沿学苑路向西与郑集路相交的以南地区;学苑路与郑集路交汇点沿郑集路向南与G345相交的以东地区。

    5.天宁小学:天宁小学将于2023年动工,2024年秋季投入使用,今年秋季计划招生6个班,在第二小学借班就读。招生范围:新时代大道以东;炳辉路与广场西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二凤渠交汇点以南地区;炳辉路与二凤渠交汇点沿二凤渠向南以西地区。

    6.第二小学:天康大道与平安路交汇点沿平安路向南的以西地区;天康大道与平安路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西与二凤路相交的以南地区;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南与广陵路相交以东地区;二凤路与广陵路交汇点沿广陵路向西与广场西路相交以北地区;广陵路与广场西路交汇点沿广场西路向南与炳辉路相交以东地区;炳辉路与广场西路交汇点,沿炳辉路向东与二凤渠交汇点以北地区;炳辉路与二凤渠交汇点沿二凤渠向南以东地区。

    7.广陵小学:天康大道与天秦路交汇点沿天秦路向南以西地区;天康大道与天秦路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西与平安路相交以南地区;天康大道与平安路交汇点沿平安路向南以东地区。

    8.第一小学: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北与石梁路相交以东地区;二凤路与石梁路交汇点沿石梁路向东与万寿路相交以南地区;石梁路与万寿路交汇点沿万寿路向南与天康大道相交以西地区;万寿路与天康大道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西与二凤路相交以北地区。由于第一小学校额过大,现有的校舍无法容纳14个班的一年级新生,今年秋季的一年级新生(1)-(8)班将就近安排至第四中学借班就读一年。(9)-(14)班在本校就读。学生分班安排,学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9.第三小学:天康大道与万寿路交汇点沿万寿路向北与天铜路相交以东地区;天康大道与万寿路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东与天秦路相交以北地区;东北片的曙光社区。

    10.天长三中附属小学:二凤路与石梁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北与建设路相交的以东地区;二凤路与建设路交汇点沿建设路向东与仁和北路相交的以南地区;建设路与仁和北路交汇点沿仁和北路向北的以东地区;二凤路与石梁路交汇点沿石梁路向东与万寿路相交以北地区;石梁路与万寿路交汇点沿万寿路向北与天铜路相交以西地区。

    11.第四小学:建设路与仁和北路交汇点沿建设路向西以北地区;建设路与仁和北路交汇点沿仁和北路向北的以西地区。

    12.实验小学:天康大道与滨河路交汇点沿天康大道向东与二凤路相交以北地区,天康大道与二凤路交汇点沿二凤路向北与建设路相交的以西地区;二凤路与建设路交汇点沿建设路向西与红草湖中园东大埂相交的以南地区;红草湖中园东大埂与建设路交汇点沿红草湖中园东大埂向南、向东与情人桥相交以东、以北地区;天康大道与滨河路交汇点沿滨河路向北向东与情人桥相交以东以南地区。

    13.西湖小学:西湖社区,滁州高新区。

    六、师资保障

    按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均衡配置城区小学教育资源,在硬件投入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加大名校长、名教师交流力度,采取组建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建立教育共同体等方式,优先保障新建学校的师资和管理队伍,将优秀教师向新建学校倾斜。

    七、工作要求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校和招生工作人员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要积极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2023年天长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晓东

    副组长:董启湖  周家华  刘德军  焦有贵  凌心忠  刘  蓉  朱长江   方传江

    成  员:李玉勤  俞礼云  曾  健  潘永彪  郭少芹  城区各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小学教育股。刘德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招生政策,各小学要将招生通知张贴在永久性公示栏内,做好新生入学宣传解释工作。

    3.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各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依据市教体局发放的《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名、注册。如出现把关不严、私自接收没有《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入学,市教体局将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均衡配置教师,学生实行常态编班,严禁设置快慢班、兴趣班、特长班等。

    4.增强服务意识。招生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子女上学问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扯皮。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维护教育形象,自觉排除干扰,勤政廉政,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5.强化责任追究。各小学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城区小学招生任务。对涉及违规招生的学校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5日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九年制学校,博世实验学校:
    为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平稳有序做好2023年全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函〔2023〕178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全市初中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实施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
    2.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3.坚持“两个一致”(户籍房产)优先保障原则。
    4.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招生对象
    1.2023届本市辖区内小学毕业生。
    2.本市户籍返乡就读的,外地小学毕业生。
    3.符合文件规定的,在外地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全市小学毕业生实行在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免试就近直接升入当地初中就读。
    (一)乡镇片:按照就近原则,各初中的既定覆盖面内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当地所辖镇或社区初中,或者就近镇或社区初中。由外地返回原籍且在城内没有住房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初中或邻近的乡镇或社区初中就读。
    (二)城区片: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2023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共有六所:实验中学(北校区) 、实验中学(四中校区)、炳辉中学(原高中部校区)、天长三中、天长二中、同心初中(同心小学借班就读)。各校划片招生范围如下:
    1.实验中学(北校区):
    轨迹:(起讫点)从石梁路与仁和路交叉口出发,沿仁和路向北至永丰镇辖区南边界;沿永丰镇辖区南边界向西至红草湖公园东边界;沿红草湖公园东边界向南至护城河南大埂;沿护城河南大埂向东延伸至永福路和园林路交叉口;沿园林路向北至石梁路交叉口;沿石梁路向东至仁和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实验中学北校区片区。
    2.炳辉中学(原高中部校区):
    轨迹:(起讫点)从永福路与园林路交叉口出发,沿园林路向南至广陵路交叉口;沿广陵路向东至广场西路交叉口;沿广场西路向南至炳辉路交叉口;沿炳辉路向西至滨河路交叉口;沿滨河路向南延伸至冶山镇和郑集镇辖区北边界;沿冶山镇和郑集镇辖区北边界向西至石梁镇辖区东边界;沿石梁镇辖区东边界向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东至滨河路交叉口;沿滨河路向北至护城河南大埂;沿护城河南大埂向东延伸至永福路和园林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炳辉中学片区。
    3.实验中学(四中校区):
    轨迹:(起讫点)从石梁路与平安路交叉口出发,沿平安路向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西至仁和路交叉口;沿仁和路向南至广陵路交叉口;沿广陵路向西至园林路交叉口;沿园林路向北至石梁路交叉口;沿石梁路向东至平安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实验中学四中校区片区。
    4.天长三中:
    轨迹:(起讫点)从石梁路与仁和路交叉口出发,沿仁和路向北至永丰镇辖区南边界;沿永丰镇辖区南边界向东至万寿辖区西边界;沿万寿辖区西边界向南至天长万寿方向的县道;沿天长万寿方向的县道向西至天扬路交叉口;沿天扬路向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西至平安路交叉口;沿平安路向北至石梁路交叉口;沿石梁路向西至仁和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三中片区。
    5.天长二中:
    轨迹:(起讫点)从天康大道与仁和路交叉口出发,沿仁和路向南至广陵路交叉口;沿广陵路向西至广场西路交叉口;沿广场西路向南继续延伸沿新时代大道至冶山镇辖区北边界;沿冶山镇辖区北边界向东至仁和镇辖区西边界;沿仁和镇辖区西边界向北至天长万寿方向的县道;沿天长万寿方向的县道向西至天扬路交叉口;沿天扬路向南至天康大道交叉口;沿天康大道向西至仁和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天长二中片区。
    6.同心初中:
    轨迹:(起讫点)从广场西路与炳辉路交叉口出发,沿炳辉路向西至滨河路交叉口;沿滨河路向南至冶山镇、郑集镇辖区北边界;沿冶山镇、郑集镇辖区北边界向东至新时代大道;沿新时代大道向北继续延伸沿广场西路至炳辉路交叉口。
    区域:以上轨迹所圈区域即为同心初中片区。
    上述片区适用于城区初一年级招生。对于转学城区学生将根据居住地各初中学位情况,如有多余学位方可接收转学学生。接收学生时参考上述片区。
    六、相关要求
    1.规范招生行为。乡镇学校应根据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及控辍保学工作,根据文件规定有序组织报名注册工作;各城区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下发的《初中招生花名册》开展报名注册工作。各校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各学校一律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培养特殊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各学校要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0人。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核定规模招生,不得突破计划违规招生;为避免出现学籍管理混乱现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应与全市其他学校统一于学年初进行,中途不得单独招生。
    2.加强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收集学生各项必要信息,经学生家长签字确定后,如实录入电子学籍系统,作为学生的基础学籍信息,不得漏录、误录。切实做好初始年级学生学籍录入和上报工作,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秋季七年级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和八、九年级学生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3.严明招生纪律。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及时化解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或出现人籍不一致的,将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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