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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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IANCHANG SHI SHENJI 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3年1号

    天长市2023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老年助餐服务政策落实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已完成“城市社区全覆盖,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老年食堂,同步发展农村助餐服务”的目标任务,共建成城市老年食堂或助餐点24个,农村老年食堂或助餐点42个,建成老年餐桌示范点1个。

    (二)老年助餐服务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天长市本级财政安排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经费365万元,于2022年11月24日拨付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365万元助餐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陆续拨付至郑集镇、张铺镇、永丰镇等16个镇(街)。截至2023年3月23日,永丰镇、铜城镇等16个镇(街)已列支建设补贴资金合计104.83万元,剩余260.17万元尚未支付。

    20232月8日和3月6日,市民政局共向各助餐机构支付20226月至12月老年人助餐补贴合计7.13万元(财政指标尚未下达)。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10万元的老年助餐服务捐赠资金尚未收取

    根据《公益慈善力量捐助老年助餐服务统计表》显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天长市慈善协会捐赠10万元老年助餐服务补贴,但截至20233月23日,该资金实际并未到位。

    市民政局应督促天长市慈善协会立即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力促该笔捐赠资金及时到位。

    (二)助餐服务补贴支出方面

    1.多付助餐补贴335次共683

    一是超范围补助3人159次共507元。20226月至12月,市民政局共补助不满60周岁的虞某钧、汪某红、陈某华3人助餐补贴合计507元,分别为86430元、7272元、1次5元。二是超标准给予1人176次助餐补贴共176元。因系统录入有误,20226月至12月,将70周岁的陈某云应享受的“每天2元”助餐补贴误设为“每天3元”,导致多补助陈某云176次助餐补贴共176元。

    市民政局应立即追回超范围及超标准拨付的助餐补贴。

    2.老年人助餐补贴结算不及时

    市民政局于20232月向各助餐机构一次性发放20226月至12月老年助餐补贴合计7.13万元,未按月据实结算。

    市民政局今后应按月与各助餐机构及时结算助餐补贴。

    (三)老年食堂及助餐点运营管理方面

    1.部分老年食堂及助餐点就餐人次少

    通过抽查新街镇、郑集镇等5个镇(街)的王店社区老年食堂、施庄村老年助餐点等10个老年食堂或助餐点,发现郑集镇等4个镇(街)共6个老年食堂或助餐点运营异常,表现为就餐人次少。老年助餐消费补贴流水数据显示,上述老年食堂或助餐点自运营之月起至202212月,月平均就餐不足50人次。

    市民政局应对全市老年食堂及助餐点经营情况进行排查,并对所有经营异常的老年食堂及助餐点进行原因分析,针对性采取相应措施,提升助餐服务水平。

    2.同心社区老年食堂厨房未使用

    同心社区老年食堂已于20225月建成,并于202212月获得10万元助餐服务建设补贴,但至2023年3月22日因天然气管道安装问题未能解决,导致此老年食堂厨房一直无法使用。

    市民政局应尽快与相关部门会商,协助解决同心社区老年食堂厨房问题,确保其尽快投入使用,惠及更多老年人。

    3.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抽查发现,新街镇王店社区老年食堂、广陵街道天宝社区老年食堂、永丰镇大圹圩社区老年食堂未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永丰镇大圹圩社区老年食堂、郑集镇施庄村老年助餐点、向阳社区老年助餐点未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二是未按规定张贴或每周更新供餐食谱。抽查发现,永丰镇大圹圩社区老年食堂、广陵街道土城社区老年食堂未张贴供餐食谱;广陵街道天福社区老年食堂、千秋街道同心社区老年食堂未每周更新供餐食谱。

    市民政局应立即组织各助餐机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按规定制定并每周更新供餐食谱。

    (四)滁州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信息管理个别功能不完善

    通过筛查滁州市养老服务综合管理平台2022年老年助餐消费补贴流水数据,发现该系统个别功能设置有缺陷,不能自动根据居民身份证信息及时动态调整老年人应补贴类型。有的信息为工作人员手工录入或人工选择,导致部分老年人未及时享受相应的助餐补贴。

    一是2022年期间21人助餐补贴类型更新不及时,分别为:13人已满70周岁,但补贴类型未及时调整为C2类(按照每人每天2元标准给予补贴);6人已满80周岁,但补贴类型未及时调整为C3类(按照每人每天3元标准给予补贴);2人已满90周岁,但补贴类型未及时调整为C4类(按照每人每天4元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1人补贴类型登记错误。陈某云2022年为70周岁,补贴类型应为C2类(按照每人每天2元标准给予补贴),但登记录入时误操作为C3类(按照每人每天3元标准给予补贴)。

    市民政局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系统缺陷,尽快采取措施完善,切实保障老年人享受应有补贴,将惠民政策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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