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管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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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政人〔202218

     

     

    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管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经研究决定:

    管林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德胜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董克彬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滁州联动创新区天长片区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周先锋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局(投资合作促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连钢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滁州联动创新区天长片区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陈红梅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发展促进局(投资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于有娟、邱九元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秦栏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晓昆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周东晨同志任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毕甫阳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陆晓东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朱兵同志任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施炳仁同志的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华东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寿平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家宏同志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221121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各群团组织。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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