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和改进天长市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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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天长市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028日至2022年1128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邮政编码239300),请在信封上注明“基层消防工作”字样。

        二、电邮方式。书面意见邮至cztcxf@163.com。

    联系电话:7301119。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天长市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doc

    关于《关于加强和改进天长市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二、制定必要性

    目前我市基层消防工作面临以下几点突出问题:一是16个镇街都已成立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但成员单位不统一,重大消防事项统筹协调及消防安全治理部署效果不明显。二是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火灾调查等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性,镇街无专门消防管理机构和人员,兼职人员专业性不强,难以满足基层消防工作需求。三是除永丰镇外,其余13个镇均设有专职消防队,但仅铜城镇、秦栏镇设独立营房,队员为专职消防员,其他镇专职消防队无专门办公、训练、生活场地,队员为兼职,不符合《安徽省消防条例》及《乡镇消防队》标准,制约基层灭火救援水平。四是各镇财力有限,导致消防业务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市政消火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开展进度缓慢,消防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配置标准,直接影响到基层消防工作运行效率基于此,大队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建立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二是镇街设立消防所,办公场所可依托应急办、综合执法队或专职消防队设置,所内配备至少2名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消防文员,满足基层消防工作需求。三是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选址新建、原址升级、装配式建设和依托闲置营院改建等形式建设专职消防队营房,按要求招录配备专职消防员和车辆装备。四是明确市发改、住建、规划、财政等部门及各镇街在消防队站建设和车辆装备保障方面的职责,大队做好沟通指导与人员招录培训工作。

    四、制定机关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

    大队法制员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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