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天长市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8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天长市消防救援大队(邮政编码239300),请在信封上注明“基层消防工作”字样。
二、电邮方式。书面意见邮至cztcxf@163.com。
联系电话:7301119。
特此公告。
关于《关于加强和改进天长市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二、制定必要性
目前我市基层消防工作面临以下几点突出问题:一是16个镇街都已成立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但成员单位不统一,重大消防事项统筹协调及消防安全治理部署效果不明显。二是消防监督检查、执法、火灾调查等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性,镇街无专门消防管理机构和人员,兼职人员专业性不强,难以满足基层消防工作需求。三是除永丰镇外,其余13个镇均设有专职消防队,但仅铜城镇、秦栏镇设独立营房,队员为专职消防员,其他镇专职消防队无专门办公、训练、生活场地,队员为兼职,不符合《安徽省消防条例》及《乡镇消防队》标准,制约基层灭火救援水平。四是各镇街财力有限,导致消防业务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市政消火栓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开展进度缓慢,消防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配置标准,直接影响到基层消防工作运行效率。基于此,大队制定了该《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建立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二是镇街设立消防所,办公场所可依托应急办、综合执法队或专职消防队设置,所内配备至少2名专门从事消防工作的消防文员,满足基层消防工作需求。三是按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选址新建、原址升级、装配式建设和依托闲置营院改建等形式建设专职消防队营房,按要求招录配备专职消防员和车辆装备。四是明确市发改、住建、规划、财政等部门及各镇街在消防队站建设和车辆装备保障方面的职责,大队做好沟通指导与人员招录培训工作。
四、制定机关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
大队法制员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