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人〔2022〕16号
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闵森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经研究决定:
闵森林同志任市发改委(市公管局、市粮食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开玉同志任市地震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晓春同志任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正斌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学东同志任市农村财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2年9月30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各群团组织。 |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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