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人〔2022〕12号
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叶永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经研究决定:
叶永明同志任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所长;
免去胡义同志的市公安局铜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烨同志任广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季锐同志任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殷云楼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大永同志任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免去房华玄同志的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明同志任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黎仁武同志的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万飚同志的市融媒体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职务。
2022年7月13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各群团组织。 |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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