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5号):关于天长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08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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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5号)

     

    天长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IANCHANG SHI SHENJI 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2年5号


    关于天长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729日在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天长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天长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实。我市推进综合治税共享平台运用,强化部门协作,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09亿元,较上年增长7.0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21年税收政策性减免2.50亿元,缓缴1.40亿元,落实留抵退税1.30亿元,社保降费1.10亿元。

    ——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支出结构持续优化。2021年,我市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就业等13类民生支出60.92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6.58%。全力推进33项民生工程,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2亿元,其中配套本级资金3.50亿元,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预算改革全面深化,绩效管理持续推进。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成282家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录入、项目库建设等工作。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将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范围,涉及项目469个,涉及金额16.70亿元。对8个新增3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56个预算单位全部开展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对16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代编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单位。2021年,市财政部分年初代编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3.60亿元、乡镇超收分成2.15亿元等。

    2.新增财政资金履行预算调整程序不及时。2021年,省财政厅拨付天长市新增债券资金17.46亿元。市财政于20219月底前已将其中14.95亿元资金指标分批陆续下达相关部门执行,直至当年10月底才向市人大常委会集中履行预算调整审批程序。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经批准的预算指标未足额下达或未下达。2021年,因预算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申请项目预算,存在部分单位少数预算指标未按经审议批准的市财政预算具体安排方案足额下达或未下达的现象,如:市文旅局“2021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508万元、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预算指标2204万元,当年实际分别下达212.28万元、261.30万元,分别占批准指标的41.79%11.86%;市商务局“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预算指标80万元、市交通局“公益宣传”预算指标50万元,当年均未下达。

    2.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截至20225月底,2021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低于50%的涉及市商务局等8个单位的10个项目。下达资金共1.15亿元,仅执行0.07亿元。如:20217月下达给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958万元,截至20225月底共支出1.96万元,执行率仅为0.07%20211月下达给市住建局的“绿色建筑及建筑产业现代化以奖代补资金”422万元,截至20225月底尚未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部分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明晰。部分单位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笼统,针对性不强或未设定目标。如:市商务局“南城河市场改造提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年度总体目标”栏仅填写“融入生活,为天长人群提供所需的服务”,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等目标设定不明确;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经费”及“天长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总体目标以及绩效指标部分均为空白。

    2.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市财政局虽然于2020年印发了《天长市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但该办法中未明确报送部门整体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时限。因各单位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普遍滞后,相关绩效评价结果基本于2022年下半年才能提交。市财政难以将上年绩效评价结果与次年年初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对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

    (四)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3564.50万元的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

    一是1788.12万元的未确认资金未上缴国库。截至20226月底,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已有自20201月至12月缴入的待结算资金1788.12万元均超过一年半仍无执收单位确认。资金长期滞留,未能及时缴库。

    二是6个单位1776.38万元的利息收入未上缴国库。截至20226月底,市公安局、市经信局等6个单位7个专户累计有1776.38万元的利息收入滞留于银行账户,未缴入国库。

    2.市自规局应收未收1个企业土地出让金284万元。20187月,市土委会第23次会议研究同意千秋凤凰苑项目增加建筑面积。市千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此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284万元至2021年底尚未缴纳。

    (五)总预算会计账面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截至2021年底,市总预算会计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1.02亿元,涉及12个单位或专户。部分款项账龄10年以上,需加大清理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5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当年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情况,支出内容基本合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5个单位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时未考虑或未完全考虑上年结转结余,如市司法局208.77万元、市信访局146.11万元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窗口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专项经费”年度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差异较大,2021年预算指标193.55万元,实际支出仅82.80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1个单位超预算采购资产。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实际支出48.38万元,超预算18.38万元。

    2.2个单位67.41万元的项目经费被用于基本支出2021年,市工商联在“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工作经费”10万元中列支职工福利支出8.98万元;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在“窗口和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经费”193.55万元中列支基本经费58.43万元。

    3.1个单位56.18万元的专项资金结余未归还原资金渠道。202011月至12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收到优抚对象、退役军人退回的医疗费报销款0.59万元、应安置未安置生活费及社保费55.59万元。合计56.18万元的专项资金结余至2021年底未归还市财政原资金渠道,而是缴入往来资金专户。

    4.1个单位29万元的专项资金结转两年以上未上缴市财政。202112月底,市信访局账面反映2019年收到的金域华府工作组工作经费结余29万元连续结转达两年以上,未上缴市财政。

    (三)收支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1个单位23.35万元的慰问支出财务手续不合规。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列支4万元的慰问品支出,未取得对方单位领取物品的交接手续,仅由经办人在工资花名册上签字;开展“爱心送进光荣门”活动的19.35万元慰问品,列支时均无领取的相关附件。

    2.1个单位现金支出较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现金支出共151.35万元,支出范围涵盖“八一、春节”慰问驻地部队、残疾军人医保支出等,超出《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现金使用的规定范围。

    3.1个单位财务信息不准确。202110月,市信访局将经市政府同意从“处理房地产领域信访矛盾”资金池中出借给世纪蓝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150万元列为支出,虚减了结余,少计债权,造成财务信息失真。

    (四)津补贴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

    1.1个单位为3名未备案人员发放信访补贴0.31万元。2021年市司法局为3名未在市信访局备案登记的职工发放信访补贴共0.31万元。

    2.1个单位超标准发放值班费3.24万元。2021年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以三倍的日工资标准发放法定节假日值班费,比我市相关规定超发13.24万元。

    (五)1个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市司法局未能建立机关职工食堂物品管理相关台账,购入、领用、库存数量不明。2021年存在少量非执法执勤公务使用执法执勤车辆问题。

    三、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对全市56家一级预算单位及16个镇(街)2021年度预算执行重点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预算编制及执行、津补贴发放等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13个单位和8个镇(街)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13个单位及铜城镇、石梁镇等8个镇(街)未编制2021年罚没、资产出租或处置等非税收入预算,涉及总额2105.82万元。

    2.部分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分单位2021年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固定资产未编制采购预算,其中涉及年度采购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有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3个单位和张铺镇等7个镇(街),涉及总额1221.29万元。

    3.4个无公车单位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等4个单位在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中均未显示有公车,但在2021年支出预算中均编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总额25万元。

    (二)2个单位及7个镇(街)459.33万元的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及铜城镇、秦栏镇7个镇(街)收取的房屋出租等非税收入合计459.33万元存放于市国库支付中心往来资金专户,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三)机关事务中心采购货物未执行政府采购。2020年及2021年,市机关事务中心食堂早餐供应和小超市商品供应年度消费金额已远远超过政府货物采购限额标准,但未经政府采购即自行决定供应商。

    (四)1个单位和1个镇违规出借财政资金540万元。20201月,市发改委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将财政资金40万元出借给下属单位安徽天长国家粮食储备库用于支付设备款;大通镇政府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于20212月出借资金500万元给冶山镇政府用于资金周转。上述借款均未签订借款协议也未约定借款期限,截至20225月底均未收回。

    (五)1个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市科技局20175月将拨付给安徽天尚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3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作为支出入账。201810月又签订协议作为借款处理,但至2021年底未调整账务,导致期末账面结余和债权不实。

    (六)5个单位和7个镇(街)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等5个单位、张铺镇等7个镇(街)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部分出差住宿费、公务接待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总额26.29万元。

    (七)3个单位和1个镇无依据发放津补贴26.82万元。2021年,市城管局发放的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加班费9.14万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2020年移风易俗执法等值班费12.20万元、市发改委为3名职工发放的2020年度金牛湖新区房屋征收“百日攻坚”交通费及生活补助3.18万元、铜城镇发放的16人古铜龙河拆迁补助2.30万元,以上合计26.82万元均未提供有效发放依据。

    四、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今年在郑集镇、石梁镇、秦栏镇3个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2021年度镇财政决算情况。审计结果表明,3个镇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情况,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任务基本完成,基本能够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不够规范。2021年,秦栏镇、郑集镇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99.92万元、69.99万元编入年度收入预算;郑集镇、石梁镇的支出预算均按照大类进行编制,未能细化到“项”郑集镇、石梁镇、秦栏镇部分支出均存在指标混用现象。

    (二)财政财务收支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范围支出242.94万元。一是郑集镇、石梁镇、秦栏镇2021年分别以工资花名册超范围列支镇派出所、国土所等非镇属预算单位工作人员秸秆禁烧补助等人员费用76.43万元、74.38万元、33万元。二是秦栏镇2021年分别超范围列支镇派出所、交管站秸秆禁烧工作经费57万元、5万元。

    2.无依据收费11.79万元。郑集镇无依据收取2021年公共运行维护费(卫生费)11.79万元。

    3.部分支出凭证不合规2021,秦栏镇、郑集镇分别以工资花名册列支镇法律服务所工作经费15.70万元、1万元未取得正式发票。秦栏镇、郑集镇、石梁镇分别列支食堂餐费62.77万元、31.93万元、41.33万元,均以普通收据入账,未取得正式发票。

    (三)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1.无依据发放津补贴3.45万元。2021年,郑集镇发放5人计生工作岗位奖金0.36万元;20211月至20226月,秦栏镇发放16人计生工作岗位奖金3.09万元。以上合计3.45万元均未能提供有效发放依据。

    2.超标准发放津补贴1.51万元。20213月,郑集镇按3倍日工资标准发放20人春节3天的疫情防控值班补助,比我市相关制度规定超发1倍共1.51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2年上半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对天长市2021年度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助企纾困相关资金以及省市县三级旅游发展、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抽查了7个市直部门、3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0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超范围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0.92万元。2021年全市1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范围使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共10.92万元。如:市实验中学用于各项保洁费4.29万元、市王店小学用于2020年职工春节实物福利1.06万元等。

    (二)1个项目资金尚未使用。市财政局2021714日将“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1000万元项目资金下达至市商务局。截至20223月底,项目尚未实施,资金未支出。

    (三)1个项目配套资金25万元未到位。20223月底,市财政未按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承担应支持安徽省康宁电商产业服务科技有限公司“众创空间绩效补助”项目资金25万元。

    (四)市文旅局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45万元。20217月,市文旅局收到滁州市级2020年度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奖补资金5万元,20221月收到省级旅游品牌市级奖补资金40万元。截至2022613日,上述45万元资金尚未拨付至项目单位。

    (五)市商务局5万元结余资金未上缴市财政。市商务局因市进一村大酒店不符合“限上培育”奖补条件,停止拨付原计划拨付该酒店20215万元的奖补资金。截至2022613日,该局未将此结余资金5万元上缴市财政。

    六、人防易地建设费专项审计情况

    今年对天长市2017年至2021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2个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倒置。天翔未来城北区、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2个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以下称“人防意见书”)在施工许可证之后出具。

    (二)2个建筑项目未办理人防意见书。市第四中学教辅楼及场地新建工程、市城建档案管理及后勤服务用房新建工程2个项目已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截至20226月底仍未办理人防意见书。

    (三)4个项目未收或少收人防易地建设费13.69万元

    1.2个项目未收取人防易地建设费10.63万元。截至20226月底,市人防办尚未收取市第四中学教辅楼及场地新建工程费用6.23万元、市城建档案管理及后勤服务用房新建工程项目费用4.40万元。

    2.2个项目少收人防易地建设费3.06万元。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滁州高新区太阳能电子产业园项目”因少核面积故少收费用 0.48万元。市兴隆商贸有限公司“南城河市场改建工程”未按规定收费标准计算,少收费用2.58万元。

    (四)个别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管不到位。经现场察看,市金域华府小区防空地下室入口及其内部堆放生活垃圾,防空地下室内部分人防墙体墙皮脱落。

    (五)部分易地建设许可未公开。少数建筑项目易地建设许可未在天长市政务公开网站公示,如:202110月、20214月发放人防意见书的珺美别苑、天宜晓墅等建筑项目。

    七、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镇财政决算审计以及重点事项审计调查中重点关注了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欠规范。郑集镇11间文化站门面房、4间水利站门面房等资产至2021年底未登记资产台账。202111月,收取东风水库承包费用30万元未进场交易;市自规局下属地籍管理所36间房产未纳入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形成账外资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军人保障事务所的15间房产出租事项未经财政部门审批且未公开招租。

    (二)2个单位和1个镇404.52万元的房屋租金未缴纳相应税费。市自规局下属地籍管理所20188月至20211月房租收入365.60万元,2021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军人保障事务所、郑集镇房租收入27万元11.92万元,合计404.52万元租金收入均未缴纳相关税费。

    (三)2个镇森林增长土地租金478.56万元未收取到位。2021年底,石梁镇尚未收取9名造林大户土地流转租金442.66万元;郑集镇少收2个企业森林增长土地流转租金35.90万元。

    (四)3个镇土地有偿使用费315.61万元未收取到位。20226月底,石梁镇、秦栏镇、郑集镇对部分入园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分别为211.56万元、98.05万元、6万元。

    (五)4个单位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市人民法院、市融媒体中心等4个单位2021年新购置的部分电脑共超标准配置6.68万元。

    (六)3个镇违规租用社会车辆。2021年,石梁镇、郑集镇、秦栏镇发生租车(包车)支出分别为5.64万元、5.04万元、21.78万元,均未向市公车平台申请派车,而是直接租赁社会车辆(含部分私家车),且分别长期租用1辆、1辆、4辆电动汽车,不符合我市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计情况

    今年对住建局市重点处共同负责的天长市2019年至202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为:

    (一)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小区改造方案未提前征求居民意见,存在部分小区外立面设计效果与周边环境不协调、个别小区因原屋面设计居民不认可后续修改设计等现象。二是施工图设计中存在排水系统设计未雨污分流和立面图设计深度不足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招标,影响中标通知书及时发放进而导致部分小区未能按期开工。四是先施工后领证现象突出,17个改造小区中有8个小区因安全报监等原因未能及时领取施工许可证。五是监理履职不到位,存在监理业务涉嫌挂靠、监理人员配备缩水、现场见证取样检测环节有漏洞、监理业务资料不齐全、竣工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六是项目结算工作进展缓慢,17个均已竣工的项目中至20226月底只有1个小区结算审结定案。

    (二)工程质量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木屋面板、防水卷材、楼梯间涂料、砼预制盖板等施工用料规格低于设计要求。二是部分原材料品牌不符合投标承诺和施工合同约定,存在用普通材料替代名牌产品现象。三是部分小区道路面层、基层及屋面保护层施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如化工厂小区水泥砼路面,设计要求25厘米厚,现场抽查测量的最大厚度仅18厘米。四是部分小区消防设施未按设计要求安装到位,如天聚山庄等5个小区室外消火栓未安装。

    (三)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因工程结算工作滞后,致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截至20211月底,2019年和20202476.90万元的预算指标仅执行了1598.65万元(64.54%)。二是支付的工程款中314.39万元的农民工工资未按要求进行专户管理。三是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监理费、设计费等款项,存在多付或延期支付等现象。

    (四)建后管护方面。一是物业管理不完善,已完成改造的17个小区中仅有1个小区引入物业管理,其余无物业管理小区中饲料厂小区等8个小区的路灯或监控设施无电可接,司法局宿舍楼等7个小区的垃圾箱一直未投放使用。二是17个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均未接入公安联防监控系统。

    九、审计整改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面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十、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升预算绩效。进一步强化对市直各单位预算编制的监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指标执行率;持续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目标设定,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及时清理确认非税收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人防与规划、住建等部门对接,规范审批程序,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

    (二)推动重大政策提升效能,全面强化跟踪落实。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减税降费、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细。

    (三)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切实规范资产管理。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采购、登记、出租等程序,从严从实抓好各环节管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督促资产使用部门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明总账、勤对账,针对问题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绩效。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项目管理责任意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严肃查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追究设计、监理等单位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责任。尽快完善老旧小区建后管护机制,规范引入物业管理,提升小区居民满意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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