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省定民生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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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政〔202238

     

     

    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

    建设模式办好省定民生实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和天天有感的民生实事,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皖办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2022年实施省定民生实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2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实施20项民生实事,其中,我市实施15项,另外5项(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15分钟阅读圈建设、“惠民菜篮子”运营、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无建设任务。

    1.“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89.884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126.5公里。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镇街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总体比例达到48%,确保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2.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1422套,其中新开工495套,基本建成927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8个,房屋总建筑面积10.402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148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9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完成不少于2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建成1家智慧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调动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新增托位1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4个左右。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公办幼儿园2所,资助幼儿400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4.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体局)

    5.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求职用工精准对接计划,组织招聘会不少于96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134户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2767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市内就业人口输出地和用工地“匹配难”等问题,助力“双招双引”和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在全市选择2个社区试点推广“三公里”就业圈;组织160名以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等,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组织技工学校招收不少于700名初、高中毕业生等适龄青年进行新技工系统培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在全市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优先考虑纳入低保的人员,尽可能整合开展宫颈癌、乳腺癌两项检查。完成35-64岁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5000人,完成乳腺癌检查1000人;完成城镇低保适龄(35-64)妇女筛查231人。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卫健委)

    7.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10元。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80%左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稳定实现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市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9.困难残疾人康复。为全市74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8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1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具提供救助。(责任单位:市残联)

    10.困难职工帮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生活救助按不超过12个月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具体帮扶标准参照深度困难职工帮扶标准的60-80%确定,只予单一项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其中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1.6万元;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根据职工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总额的10-15%确定帮扶标准,最高不超过1万元。(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11.中小学课后服务。全市62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鼓励各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2.15分钟健身圈建设。统筹建设35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13.老年助餐服务。积极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试点,支持依托养老服务机构、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完成3个老年社区助餐点建设。通过分步实施,逐步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4.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通过设立老年人快速预检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服务流程,安排专人提供导医服务等,使老年人在门诊就医中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建设老年友好社会。(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15.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0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民生实事,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强化综合管养。完善建后管养机制,鼓励统筹资源、整合资金方式开展综合管养,将市政管护资源、力量和方式向农村延伸,推进一体管养试点。

    (三)创新监管机制。加强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明确任务,分到条块,定期调度进展落后项目,完善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

    (四)推动长效实施。按照逐级提升原则,加强对项目有效性、合理性的系统论证,强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项目发挥长久效益。

    (五)不断改进作风。聚焦养老、就业、托育、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民生工程项目选择、实施、监督和评价各方面优服务、改作风,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202257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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