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人〔2022〕5号
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永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经研究决定:
王永杰同志任市金牛湖发展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刘恒余同志任市金牛湖发展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经济协作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金国同志任市金牛湖发展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蒋小燕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朱剑鸣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李珍华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王晓东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纪信舟同志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鑫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2月10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各群团组织。 |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