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人〔2022〕7号
天长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德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经研究决定:
刘德军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高四锋同志任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先锋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梁章坤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翁文基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郭树龙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施建国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周天明同志任市经济协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玉玺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集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金强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通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梅茂林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密永祥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宗林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朱谅伟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千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袁保义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千秋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徐勇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永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崇磊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高德军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杨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古训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健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一鸣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光明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3月7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各群团组织。 |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