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20211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天长市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20211116

      

     

    天长市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

    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热情,根据省科技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的通知》(科农〔202032号)以及省科技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农秘〔2021388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厘清职能、明确定位,改革创新、激发活力,重心下沉、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以增加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加强供需对接为着力点,以提高科技服务效能为目标,以高校科研院所和农技推广机构等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为依托,做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做优科技特派员服务载体,创新科技特派员服务形式,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激励机制,推动新时代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不断走深走实,促使广大科技特派员在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目标

    实施科技特派员十百千工程,即招引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10家以上,选聘县级科技特派员10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服务各类经济主体1000户以上。到2025年,实现全市科技特派员结对行政村、结对工业主导产业、非公星级党支部科技型企业三个全覆盖,全市科技创新水平有效提升,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高,创新创业机制更加健全,政府引导、市场驱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新局面进一步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选聘机制

    1.健全科技特派员选聘制度。根据双向选择、按需确认、精准对接的要求,在我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动物疫控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林业科学技术中心、水产技术指导站等部门选聘口碑好、意愿度高的科技特派员若干名,开展结对行政村试点,待取得经验后推广扩大,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员结对行政村全覆盖;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吸引一批科技特派员,结对我市工业企业,逐步实现科技特派员结对全市工业主导产业全覆盖、结对非公星级党支部科技型企业全覆盖。(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行法人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动物疫控中心、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水产技术指导站等作为我市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并根据我市农林特色主导产业和相应企业需求,选认科技特派员进行结对服务。制定激励政策,吸引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作为我市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并根据我市工业主导产业和相应企业需求,选认科技特派员进行结对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整合科技资源,组建多学科交叉型人才团队,服务各类经济主体。积极争取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与我市共建农林综合实验站、农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等平台,探索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搭建服务载体

    3.建设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组建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围绕我市农林业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建设一批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农机社会化服务、高效设施农业等专业工作站,并选聘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农业特色产业和骨干企业,通过结对企业的科技示范引领,提升农业和农村的科技水平。围绕我市工业主导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建设天长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吸引、招引一批省内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并选派科技特派员,开展结对工业主导产业和非公星级党支部中的科技型企业,通过给予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与结对企业共同实施的科研项目补助,激发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提升工业企业的科技水平,加速我市工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支持引导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围绕工业主导产业和农(林)业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培训、人才培养、创业辅导等服务。(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4.申报备案一批省滁州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支持圣丰生态农业、金羽禽业、禾禾生态农业合作社等一批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组建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备案省、滁州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支持天长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备案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为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依托。(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依托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服务。依托省、滁州市、市三级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化服务平台,特别是我市科技大市场服务平台,提升科技特派员信息化管理水平。引导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龙头企业等发布技术成果,组织科技特派员与需求方进行对接,完善订单式需求、菜单式供给服务模式。(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服务方式

    6.开展全产业链服务。聚焦乡村振兴的科技需求,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乡村和企业转化应用,提高附加值,提升产业竞争力。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要围绕所服务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引导科技特派员将服务环节从产前、产中延伸至产后,实现产销对接、全链条服务。(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开展社会化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员示范带动作用,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凝练推广农业科技园区(林业科技示范区)+农(林)综合实验站+科技特派员+农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农(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一村一品(一村一基地)+农户等服务模式,提升农(林)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利益共同体。支持科技特派员在符合有关规定前提下,以科技成果或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活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激励政策

    9.加大财政支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设立每年30万元的科技特派员结对行政村专项工作经费,统筹用于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以及特派员工作站、特派员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其中科技特派员工作补助每人每年3600元,根据考核结果据实发放,并按30%的比例评选优秀科技特派员,视其工作量和成效,适当提高工作补助标准。设立天长市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发展资金,每年1500万元,专题用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工业企业所需的项目经费、工作经费。具体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发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考核评价。制定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和规范,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退出机制。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派出的结对服务工业企业的科技特派员,由市科技局负责考核;我市选聘的结对服务行政村科技特派员,由市科技局和派出单位共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出勤率、工作实绩和工作满意度,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科技特派员法人单位及各级科技特派员,考核合格的优先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退出。(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激励引导。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员工作站法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各级各类评奖评优工作中,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推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和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引导更多的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创新创业。(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