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8号):关于天长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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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长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1年第8号)

     

    天长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IANCHANG SHI SHENJI 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18


    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827日在天长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张小平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天长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市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收支结构,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减税降费全面落实。我市完善综合治税共享平台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2020年全年财政收入完成57.36亿元,较上年增长8.23%。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税收政策性减免2.40亿元,落实留抵退税1.80亿元,社保降费1.50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保障民生重点支出,支出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保”政策,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13项民生类支出61.32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87.77%。全力推进33项民生工程,投入民生工程资金9.67亿元,配套本级资金3.41亿元,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预算管理逐步完善,财政机制不断健全。一是继续加强财政综合绩效管理。市财政积极贯彻落实财政政策,做好财政管理各项基础工作,财政综合管理成效明显。二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2020年,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绩效评价水平。三是严格规范直达资金管理。建立直达资金日常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直达资金分配、拨付、监控和系统维护等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2020年纳入直达资金管理9.93亿元,全部支付完成。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一是2个单位未编制罚没收入预算,涉及金额164.89万元,分别为市卫健委143.89万元及市住建局21万元。二是7个单位及5个镇(街)未编制资产出租、承包、处置收入预算,涉及金额327.75万元。如:市委党校98.75万元、张铺镇23万元等。三是市卫健委未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抚养费)预算,涉及金额3万元。四是34个单位及13个镇(街)上年结转结余合计1.52亿元未按规定编入当年预算,如:市经信局1743.04万元、金集镇1022.34万元等。

    2.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未编制或编制不完整。一是部分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部分单位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资产未编制资产采购预算,其中涉及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共13个单位和9个镇(街),金额合计1141.43万元。如:市法院284.10万元、汊涧镇110.83万元等。二是1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020年,市司法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当年新购入资产价值91.4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61.46万元。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抽查发现,共有7个单位10个项目2020年预算指标截至20216月底执行率仍低于50%,涉及金额1747.70万元。如:市金融监管局2020年“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专项经费”项目预算130万元,截至20216月底,该项指标共支出14.92万元,执行率仅为11.48%;市水利局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预算64万元,截至20216月底,该项指标未执行。

    2.38.56万元的扶贫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财政。抽查发现,截至2021719日,市财政局未及时收回市商务局等4个单位的扶贫项目结余资金38.56万元,其中:市商务局17.90万元、市经信局10.44万元、市卫健委7.03万元、市住建局3.19万元。

    (三)非税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662.48万元的非税收入未缴入非税汇缴户

    一是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2个单位和铜城镇等7个镇(街)将2020年资产出租收入、罚款等非税收入262.61万元直接缴入市国库支付中心往来资金专户,未按规定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二是至20216月底,市财政非税支出账户、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58.34万元、41.53万元,均未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2630.77万元的非税收入未及时确认并上缴国库。截至2021722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已有待查收入2630.77万元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资金长期滞留,未能及时入库。

    3.市人防办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317.50万元。202010月,安徽国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天长市上城风景住宅小区1#2#楼及商业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市人防办未及时收取该企业人防易地建设费317.50万元(已于2021722日足额补收)。

    二、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对天长市56家一级预算单位及16个镇(街)2020年度重点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预算编制及执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一)38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截至20215月底,有38户保障对象家庭因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市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及相关街道、社区未能建立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没有及时发现并按规定要求其退出。

    (二)多发高龄津贴11.74万元。市民政局及相关镇(街)对高龄津贴发放事项审核把关不细,共多发11.74万元。一是2018年至2020年,共对168名已死亡人员高龄津贴未停止发放。截至2021716日,共多发10.90万元。二是同一镇(街)或不同镇(街)同一时期存在为同一人员重复发放高龄津贴事项。2020年共涉及万寿镇、千秋街道等7个镇(街)13人。截至20214月底,共多发0.79万元。三是郑集镇有1人年龄不符,至20214月底,共多发450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残联、市文旅局、市科协、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等10个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延伸至2019年度)。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10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综合预算执行率为88.55%。各单位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能够真实地反映当年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情况,支出内容基本合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残联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该单位2016年及2017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别有25.11万元、13.76万元直至2020年才使用完毕。

    2.2个单位26.99万元的专项资金改变用途。2020年,市商务局在“天长市国家级出口玩具安全示范区展厅项目工程款”中列支其他奖金25.18万元;市残联在“教育就业培训经费”中列支本单位科级干部进修费用及日常办公费用等1.81万元。

    3.2个单位112.75万元的结余资金未上缴市财政。2020年底,文旅局“高邮湖生态休闲旅游风光带工程项目资金”等结余35.95万元、市商务局“2018年省级外经贸资金”等结余76.80万元,合计112.75万元未上缴市财政。

    4.市商务局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该局于202012月分次将当年8项专项资金及2019年以前结余合计480.73万元由市国库支付中心转入“天长市商务局改制工作领导组”临时账户,又于20213月转回市国库支付中心往来资金专户。此行为虚减了2020年财政指标结余。

    (二)收支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水利局水土保持补偿方案审批和补偿费征收不够规范。一是2019年至2020年,该局65个生产建设项目应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46.03万元,实收73.80万元,少收372.23万元;二是2019年有5个生产建设项目该局虽已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但未能按照规定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批。

    2.市民政局下属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无依据收费2.77万元。该中心201912月至20206月收取市妇幼保健所婚检服务费合计2.77万元,未能提供收费依据。

    3.市市场局关工委工作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2020年,该局将关工委工作经费3万元拨付至1名退休职工个人账户,期间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关工委人员通讯补助、部分职工子女入学慰问等方面。资金使用存在以拨作支、多头支出、无依据支出现象。

    (三)津补贴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财政局信访岗位确立未备案。2020年,该局为1名局工作人员发放信访补贴,但此信访工作岗位的确立未经市信访局备案(已于审计期间备案)。

    2.2个单位值班费发放不规范。一是市委编办20207月发放7人信访值班费未履行审批手续,于20214月(审计期间)才予以补办。二是市市场局值班记录不实,存在3名职工同一天领取两份不同名目值班费及2名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还领取值班费现象,涉及多发值班费1.84万元。

    (四)政府采购及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民政局下属殡仪馆部分货物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2019年及2020年,市民政局下属殡仪馆两年骨灰盒采购金额分别为128.76万元、158.89万元;两年卫生纸棺采购金额分别为41.68万元、43.80万元。上述金额均已达到年度政府货物采购限额标准,但未进行政府采购。

    2.市文旅局少数政府采购及项目管理不够规范。一是2020年,市文旅局及下属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关于兰芬书屋运营服务等3个项目未能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竞价公告的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9.32万元。二是20201028日,该局提前半年支付安徽时代出版发行有限公司图书采购余款5.36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市水利局未全面摸清下属单位的资产情况,局机关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卡片登记不全面,未定期清查盘点资产。二是市残联康复中心大楼于201812月验收合格,并于20197月正式使用,但截至2020年底仍未计入固定资产。三是市商务局及其下属的天商贸易中心、同创装饰中心管理的商铺、门面、办公室、厂房等国有资产均未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2.国有资产出租事项不规范。一是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文旅局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合计65.29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市文旅局2020年未及时收取城市书房房产租赁费15万元,下属市文化馆、市博物馆8间门面在2020年陆续到期后未进行公开招租。三是2020年市文旅局下属市博物馆及市图书馆13.88万元、市商务局及其下属的市场服务中心165.98万元,合计179.86万元的房屋租金未依法依规缴纳相应税费。

    (六)工会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民政局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2019年至2020年,该局按人均120/年的标准收取工会会员会费,而未按规定的职工工资收入的0.5%收取。

    2.市水利局无依据或超范围列支工会费用13.69万元。一是该局2019年至2020年在工会账户无依据或超范围列支职工家属生病住院慰问费等11.98万元。二是20199月该局下属储运站超范围列支离退休人员工会节日慰问费0.90万元。

    (七)市水利局19个下属单位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撤销。该局19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银行账户在2013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时未按规定及时撤销,2014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时也未清理,至2020年底仍然存在(资金余额4703.61万元)。

    四、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今年在永丰镇、冶山镇、张铺镇等3个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2020年度镇财政决算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3个镇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年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情况,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任务基本完成,基本能够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政财务收支合规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1.54.40万元的违规资金退款未归还原资金渠道2020年,张铺镇、冶山镇、永丰镇账面分别收到违规资金退款51.58万元、2.55万元、0.27万元,均未归还原资金渠道。

    2.无依据收费21.37万元。2020年,张铺镇无依据收取镇相关单位和个人卫生费18.24万元、江苏油田分公司“油田综治费”0.40万元;永丰镇无依据增收部分企业及居民自来水入户费2.73万元。

    3.25.90万元的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0年,张铺镇、永丰镇分别收取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1.20万元、4.70万元,均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列支法律服务所经费14.38万元不合规。2020年,冶山镇、永丰镇分别以转账凭证、普通收据或工资花名册列支镇法律服务所服务费或工作经费7万元、7.38万元,均未取得正式发票。冶山镇工作经费3万元、服务费4万元及永丰镇服务费2.88万元均未通过国库支付中心拨付至法律服务所银行账户,而是直接打卡至个人。

    5.21.20万元的资产出租收入欠缴税费。2020年,张铺镇收取大会堂等房屋租金收入21.20万元未依法依规缴纳税费。

    6.未经审批购置一辆工具车。2020年,张铺镇通过自行询价的方式购置一辆价值11万元的福田牌工具车,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二)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60万元。永丰镇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市补助资金到位后付合同价60%……”。至20216月底,该工程尚未验收,但20211月已提前支付工程款60万元。

    五、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20207月至20216月,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对天长市2020年度稳投资、稳预期、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政策落实情况以及2021年度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市场体系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抽查了20个部门(单位)、7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2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2020年疫情期间,市融媒体中心未按规定减免1户个体工商户3个月房租1.95万元

    2.2019年,中电鼎康(天长)科技有限公司为3名已在其他公司就业的大学生超范围申请就业见习补贴0.90万元。

    3.原天长街道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装修改造工程”合同约定计划完工时间为2019年底。截至20216月底,该工程尚未完工。

    4.202012月,市人民医院千秋院区地块清表工程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天长市建祥建筑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7.38万元。

    5.部分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示不完整。2020年,市人社局在部门网站上未公示或未完整公示各类就业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20202月至4月,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天长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资金1533.47万元、捐赠资金332.89万元,对1.02亿元的专项再贷款资金逐笔逐项进行核查,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为:

    银行再贷款利率超上限。天长市农商行于2020224日与安徽宣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300万元再贷款合同,利率3.15%,高于2020220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优惠利率上限(3.05%)。

    (三)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202012月至20212月,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天长市2020年度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为:

    1.2019年至2020年,5人重复享受居民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多领取待遇2.12万元。

    2.养老保险基金存放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行自20191月起对机关事业养老金支出专户内的活期存款未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1.1%)执行。该专户2020年利息损失2.38万元。

    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213月至7月,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乡村振兴促进中心分别负责的天长市2019年和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为:

    (一)招投标管理方面。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预算价为30万元,已达当年《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规定的进场交易限额标准,但未进场交易,而是自行组织邀请招标。

    (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根据滁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对天长市的督查通报》及审计人员现场勘查发现工程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少数项目原材料不合格。二是部分单体工程如砂石路铺筑质量不高。三是土地平整工程质量存在不足。如部分田块表面平整度不高、耕作层剥离还田环节实施不到位、田埂存在漏水现象、未按图施工导致田块面积“缩水”等。四是灌溉和排水方面存在部分项目放水涵闸门漏水、过水涵施工偷工减料、砖砌渠道两侧回填土未夯实等现象。

    (三)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和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未对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现场质量验收把关不严,履职尽责不力。三是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未发挥应有作用,合同约定的部分职责未履行,管理效果较差。

    七、审计整改情况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面督促。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八、关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力促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市财政部门应从源头上规范预算资金管理,加强对市直各单位预算编制的监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督促各预算单位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指标执行率;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资金盘活力度,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市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督促市直各单位及各镇(街)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主动与执收单位对账确认,属于非税收入的应及时清缴入库。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及时清理财政专户及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采购、出租、处置等审批程序。国资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沟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清查盘点,摸清家底,做到账证、账实、账账相符。

    (四)强化重大政策跟踪落实,全面巩固实施成效。各部门单位应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建立健全推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相互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细。

    (五)加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绩效。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一要加强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力度;二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公示及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提升项目管理服务水平;三要强化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跟踪审计、检测等参建单位履约行为的考核和信用评价,并将不良行为反馈至行政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单位。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以高质量审计工作服务天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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