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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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政办〔202110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天长市2021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

    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高新区管委会、金牛湖新区筹委会: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天长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817

     

    天长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

    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根据《安徽省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2021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滁农科函〔2021206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现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政策扶持为保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科学布局秸秆收储运体系,拓展优化秸秆多元化利用渠道,大力培育秸秆产业化利用产业,加快推进秸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目标任务

    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完善市场化收储运销网络,全力推进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加快发展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2个以上,全年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全年利用量)达到6.5万吨以上。

    三、实施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包括开展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建设和秸秆产业化利用等。

    四、实施内容

    (一)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推动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体系,根据镇街种植面积、实际需求和产业化利用绩效等因素,支持配套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鼓励建立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2021年全市拟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2个以上,每个收储中心集中占地15亩以上,仓储钢架大棚1000平方米以上,水电路三通,拥有必要的办公用房、安全设施、围墙(围栏)、秸秆收储相关的机械设备(新购置)等。民生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镇街,由镇街负责遴选推荐建设主体,并负责建设调度和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进度督查和指导,并组织市直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二)落实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发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平台作用,做好2020年以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重点签约项目的实施运行,对秸秆博览会重点签约竣工投产的项目给予支持。

    (三)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大力调整秸秆综合利用结构,积极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向多元化、高值化方向发展,引进优新利用技术模式,促进秸秆离田利用。天长市20216.5万吨秸秆产业利用量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将根据各镇街种植面积,进行分解落实。

    (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依托天长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条,借助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平台,做好博览会签约项目的孵化培育、落地生根。通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等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招商项目落地和技术推广应用,扶持核心技术新、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五)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各镇街要密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区域内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的抽样调查、分析测算和统计报送。监督管理本区域秸秆收储和利用主体建立自然年度(111231日)的秸秆收储、收购、利用、销售台账及年度汇总表,保存好台账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等档案材料。各镇街根据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对本区域内市场主体的秸秆收储、收购、利用及销售量进行统计、汇总和确认,分别于每个季度末和年末报送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实施、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是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对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秸秆产业化利用在税收、电价、运输等方面优惠政策,优先安排秸秆收储、秸秆产业化利用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全力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秸秆收储及产业化利用项目用地原则上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不占或少占农用地,依法依规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三)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强化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奖补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一主体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复奖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恶意骗补的企业,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格督查评价。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镇街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总体评价,对建设进度快、质量好、秸秆回收量大、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镇街年度考核加分;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发放明白纸等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重大意义、政策措施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营造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提高全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能力。

     

    附件:1.天长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2.天长市2021年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天长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

    工作领导小组

     

      长:贺家平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学文  市二级调研员

      员:叶恒田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文杰  市发改委主任

    潘中勇  市财政局局长

    王桂林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胡中义  铜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素莉  秦栏镇人民政府镇长

    俞树彬  汊涧镇人民政府镇长

    冼和杰  杨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建军  仁和集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长浩  冶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永军  金集镇人民政府镇长

    程修荣  郑集镇人民政府镇长

    邵启萍  万寿镇人民政府镇长

        新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国林  石梁镇人民政府镇长

        永丰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义松  大通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建国  张铺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树兵  广陵街道办事处主任

    陆秀卿  千秋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叶恒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天长市2021年秸秆产业化利用

    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种植面积(万亩)

    产业化利用量(吨)

    标准化秸秆

    收储中心(个)

    广陵街道

    3.24

    1638

    1

    千秋街道

    1.27

    642

     

    铜城镇

    18.89

    9552

    1

    秦栏镇

    8.71

    4404

     

    汊涧镇

    13.27

    6710

     

    杨村镇

    8.63

    4384

     

    仁和集镇

    9.21

    4658

     

    冶山镇

    5.62

    2842

     

    金集镇

    6.65

    3363

     

    郑集镇

    5.14

    2599

     

    万寿镇

    3.29

    1664

     

    新街镇

    7.37

    3727

     

    石梁镇

    6.91

    3495

     

    永丰镇

    6.55

    3312

     

    大通镇

    13.86

    7009

    1

    张铺镇

    9.89

    5001

     

     

    128.54

    65000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监委机关,市人武部办公室。

    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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