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TIANCHANG SHI SHENJI 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1年5号
天长市新白塔河整治工程(新川桥河-老护城河段)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天长市审计局对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天长市新白塔河整治工程(新川桥河-老护城河段)工程的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市红草湖公园(中园)北侧,即红草湖公园(北园)。工程占地约421亩,其中绿化面积约356亩。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铺装、园路、给水、路灯等。该工程现场管理单位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施工单位为江西省金庐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价为4380.36万元。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次年1月竣工。
二、审计结果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签证资料和工程造价结算书等相关资料, 结合现场丈量、勘察记录,对该工程的结算价款进行审计。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为49652588元,经审计后的结算价为43051508元,核减 6601080元,核减率13.29%。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或建议
多计算工程结算价款169.70万元
审计发现该工程结算审查结果(4474.88万元)多计算结算价款169.70万元,主要原因为工程量多算、定额高套等。上述情况不符合该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和相关计价依据(计价规范、定额等)的约定或规定。
对此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规定,市城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及时整改,如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