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永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0:15 来源:永丰镇
    【字体:打印

    天长市永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滁政务办〔2024〕1号)的要求,我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丰镇联系(地址:天长市永丰镇天铜路68号永丰镇人民政府一楼108室;电话:0550-77015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永丰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加强组织协调,明确2023年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使政务公开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关注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关切。面对群众需求多样化、环境复杂化的情况,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2、围绕群众需求,加强村务公开。开设9村(社区)村务“公开栏”,优化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申请渠道,完善相关制度。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三审”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设置信息发布监督员,不定期对信息发布监督管理,对信息发布质量、保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公开形式上,通过公开栏、会议、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

    (四)平台建设

    1、永丰镇加强对政府网站网络账号、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业务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更新要求,及时增补更新栏目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永丰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相应政务查阅设备,确保人民群众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有效促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五)监督保障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成立监督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023年度社会评议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具有时效性,由于更新不及时,导致所公布的信息质量不高;  

    二是政务公开线下栏目不够丰富,更新内容限制于文件要求,群众互动积极性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工作方案,专人专管,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模式,明确部门、负责人员、时间节点等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整合力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保证信息的完整度,召开政务公开例会,对相关工作及时进行总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1月23

    天长市永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