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2023年永丰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3-11-09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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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丰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做好辖区内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在分析掌握各类危险因素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永丰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一般Ⅳ)、较大Ⅲ)、重大和特别重大I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含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事故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具体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和制定原则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增强全辖区公民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辖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病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镇应急处理指挥部

    为了加强对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镇党委、政府成立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长:包继禄   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陈     党委副书记、镇长

       员:孙文军   人大主席

    李成余   党委副书记、政协召集人

    张志平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尤春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贻平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王学庆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李兰馨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宣玉红   人大副主席

    黄春燕   副镇长

    魏为知   副镇长

    蒋守斌   副镇长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启动应急处理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卫健办,副镇长黄春燕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镇党政办公室主任李海涛和卫健办公室负责人陈晓芳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疫情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工作;负责技术培训和组建防治应急队伍;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重点地区之间的工作。

    专项工作组

    根据传染疾病涉及的范围,增加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指挥部工作,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组长均由镇分管领导担任。

    1.综合协调组

    组长:黄春燕

    成员:李海涛  陈晓芳  夏元龙

    职责:负责传达上级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各工作组之间的综合协调,调度汇总各组工作进展

    情况;信息数据的确定和上报等工作。

    2.医疗救治组

    组长:黄春燕

    成员:陈晓芳  夏元龙  项立山

    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及时组织传染病防治专业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负责开展疫情监测、预报,并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负责疫情确认,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指导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负责实施紧急免疫接种;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药品与物资保障组

    组长:尤春东

    成员:李海涛      夏元龙  项立山    

    职责:负责全镇医疗机构和药店所需的各种防疫药品和医疗物资的及时采购、供应保障工作。负责采购并调配防控相关物资,做好防控人员就餐、住宿等后勤工作,做好捐赠物资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农村工作组

    组长:主力余

    成员:各村社区包村成员、书记及村级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督促各村社区做好农村人口健康管理;加强对菜篮子产品肉、蛋、奶、水产、蔬菜等生产调剂等。

    5.养老福利机构工作组

    组长:宣玉红

    成员:张  

    职责:负责统筹管理和督查指导全镇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人群集中场所的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保障工作。

    6.组织保障组

    组长:周  

    成员:乔红霞  陶子欣

    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一线人员特别是医务人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的激励表彰工作。

    7.宣传引导组

    组长:李兰馨

    成员:曾    蒋静静

    职责:负责应急防控处置的日常宣传与舆情把控工作,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开展防控宣传报道和健康宣教工作,落实移风易俗工作要求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

    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通报

    镇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全镇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好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镇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邻近乡镇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后,要及时通知镇各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乡镇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反应措施

    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动员,组织本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政府统一安排,协助各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镇卫生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按专业机构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对居民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派出所: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各村(社区):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组织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对镇居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居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五、善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并将评估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二)恢复与重建

    动员镇内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作用,调动镇内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信息系统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驻镇各单位要完善相应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预控和医疗救治队伍

    镇卫生院培训卫生服务站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

    (三)建立志愿者队伍

    发挥驻镇各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队伍,建立人员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四)培训与演练

    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在镇内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镇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五)经费和物资保障

    镇人民政府将配合相关部门,设置专项经费,用于此项工作。各村(社区)应结合实际情况,也要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六)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镇居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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