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其它有关政策,指导全镇财政工作;执行财政、预算、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地方财政年度收支预算,监督地方预算的执行,审编全镇财政决算,对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全镇预算外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4、组织全镇财政、财务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全镇各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5、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所 长:王军
工作人员:刘杰友、董江珍、唐家娣、刘兰、于庆五、陈思祺
办公地址:天长市永丰镇护桥南路139号政府大院西侧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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