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永丰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1-15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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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包括(人感染禽流感)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

        镇卫生院建立院长负责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下设监测报告小组、急救医疗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配备兼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人员。

    预防和应急准备

    1 、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2 、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物资的储备和调度。

    应急响应

    1 、开设24小时值班电话:7701599

    2 、调度医疗急救小组火速奔赴现场应急抢救。

    3 、调度后勤小组及时开辟通道、准备急救的药品、器械。

    4 、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

    5 、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6 、当突发事件的病人康复出院后,半年内未再次发病且,在这一地区无新增病例表明应急结束。

    7、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7.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小分队,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7.2、转送病、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7.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执行经本级人民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张志平同志负责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发公共卫生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我院应急处理方案。所有突发事件的归档,由院病案室完成。

    四、保障措施

        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月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护士一个课题;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五、法律保障

        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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