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街镇春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2 10:46
    【字体:打印

     

     

     

     

    新政〔20233

     

    关于印发《新街镇春季安全生产检查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生产经营企业:

    《新街镇春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233月2

     

     

     

     

     


    新街镇春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季(即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委办有关文件要求,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春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安全生产生产大检查。要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督促企业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创新隐患排查工作方式,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结合各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整治,尤其针对春季各项工作抢工期、赶进度,易发生的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点做好春运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打击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行为等;从而达到我镇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在督促企业全面自纠自查基础上,突出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三、成立春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陆子龙

     员:一室十三组组长、党政办、应急管理、工业指导站、司法所、水利站、农机站、民政办负责人。

    镇直各部门按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所在岗位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从即日起,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总责,亲自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发现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按规定上报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二)各村(社区)从即日起,组织人员开展对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联系村(社区)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驻村干部负责组织督促村(社区)对其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村(社区)企业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开展村(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发现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发现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按要求上报镇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三)各检查组从即日起,按分工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根据实际,可制订具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排查时发现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发现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产停业。

    要求各检查组于3月31日前将检查记录和总结的复印件报安委办(联系人:陆家康,联系电话0550-7693009,电子邮箱:605743150@qq.com)。

    五、重点检查工作要求

    继续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回头看”工作。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确保完成专项行动既定目标任务。要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对非法违法、违章违规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行动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要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采取的新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天长市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各村(社区)书记、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亲自带队、亲自督查、深入一线。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春季安全生产检查协调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和行业的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细化明确检查监督的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

    (二)严格执法监察。要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务必见到成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跟踪整改。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镇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热线,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四)坚持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督查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并制订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20234月10日前报镇安委办

    新政〔2023〕3号关于印发《新街镇开展春季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的通知 .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