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2022〕26号
关于印发《新街镇2022年度社会救助、养老等民生领域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新街镇2022年度社会救助、养老等民生领域资金发放专项排查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8月3日
新街镇2022年度社会救助、养老等民生领域资金发放专项排查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养老等民生领域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确保各项制度能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保障各类受众群体及时享受到救助资金,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从8月3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民生领域各类资金发放专项排查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社会救助、养老等民生重点领域相关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集中整治全镇各类民生资金发放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大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真正做到解民忧、惠民生、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老年人、残疾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脱贫户等困难群体“脱保”“漏保”和死亡冒领低保救助金等问题,切实解决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问题,以及养老机构救助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虚报入住养老人数、不及时核减死亡人数等套取财政专项补贴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及人情保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治低保救助补贴资金和财物审核把关不严、发放使用不规范、服务群众不担当不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次未保对象排查。全面排查未纳入低保困难老年人、儿童和重病、重残对象,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进行排查,填写排查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助。各村(社区)要对2022年以来退出低保、申请低保未批准的人员进行再次复核,确保不发生“脱保”和“漏保”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开展死亡人员比对。各村(社区)每月要及时将当月死亡人员名单上报到镇民政部门,并与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退职定补、优抚军人、高龄、失地农民等各类人员进行死亡数据比对,确保死亡人员名单当月及时核销,当月停发保障金。
(三)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专项补助资金排查整治。对集中供养机构(金太阳城南分院)补助资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特困供养机构有无将救助资金用于机构建设和发放人员工资、重复申报救助资金、不及时核减死亡及离院人员等问题。
(四)开展一次孤儿生活保障的摸排。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加强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摸排,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符合孤儿认定情形的,应当及时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符合民政部门长期监护情形的,应当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
(五)开展一次救助资金排查。镇民政部门要结合历年监督检查、审计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排查救助资金发放是否符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是否做到了民政部门造册公示、政府审核、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审批、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及人情保等现象;是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四、时间步骤
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日-8月13日)。镇民政部门和各村(社区)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专门动员部署,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全面彻底梳理排查,深入分析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治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二)全面整治阶段(8月14日-8月22日)。镇纪检和民政部门全面梳理分析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找准社会救助、养老等民生领域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纪检部门将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全镇抓好专项整治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3日-8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排查是否到位,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结合本地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认真查找工作漏洞,梳理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标本兼治的防控长效机制。镇纪检和民政部门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发现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视情予以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成立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党政办、财政、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与各村(社区)书记任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层层落实责任,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各项政策、法规办事,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要讲究方法,确保稳定。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为目的,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镇纪检部门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各相关部门和村(社区)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将采取约谈提醒、发函督办、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通过这次专项治理,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养老等民生救助领域资金发放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各类民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有关信访举报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持续整治,长效管理。有效落实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推动形成自身发现、他人反映、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资金发放监管,明确各部门与各村(社区)的责任和义务,持续开展民政领域各项民生资金的整治工作,确保各类民生资金发放规范有效,从而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解民忧、惠民生、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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