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街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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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2022〕22

     

    关于印发《新街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相关部门:

    《新街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7月25日

     

     

     

     

    新街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改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根据《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函〔2022〕18号 )和《关于印发<天长市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天农工组〔2022〕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广大农民群众卫生习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为民情怀,强化责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在全全面开展,范围全覆盖要在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及村庄清洁行动等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基础上,农村环境面貌干净整洁有序,并由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拓展,重点围绕“整治农户庭院、改善个人卫生”开展。

    (一)整治农户庭院,要实现“四净两规范”。:农户院内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是否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是否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是否平整干净 (无乱堆乱放等 );生产生活物资摆放是否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是否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

    (二)改善个人卫生习惯,要实现农村居民“四勤两参与”。:农民是否勤洗澡、是否勤换衣,是否勤打扫、是否勤收拾;农民群众是否主动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是否主动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6月开始,到20229月底前基本完成。少数突出问题,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一)全面排查阶段(到2022年6月底)。按照“镇包村、村包组组干包户”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到2022年9月20日)。根据排查的问题,公开、公平、公正确定整治对象,防止优亲厚友,做到“一户一方案”,分户制定“问题、目标、责任、时间”整改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短期内能做到的要立行立改,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长效帮扶措施。

    (三)验收销号阶段(到2022年9月底)。对照“一户一方案”,由村(社区)先组织进行逐户验收销号,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负责”。各村(社区)要坚持完成一户、验收一户,及时销号。镇级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村(社区)排查问题户按100%比例检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到2022年12月底)。各村(社区)在专项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要组建工作专班,专司此项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群众主体,尊重群众意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运动式整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发挥好村民主体作用,扎实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要通过一封信、大喇叭、微信、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宣传,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充分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热潮。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开展“清洁农户”“美丽庭院”“文明户”评选,着力形成干净一户、带动一片、推动一村的工作效果。

    (三)强化责任分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专项行动工作,镇宣传部、环境办、农技站、公路站、自规所、财政所、民政办、卫健办、规划办、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镇主要包村镇干负责督导村(社区)开展整治改善行动以及做好镇级抽查复核,其他包村镇干下沉网格做好指导。村(社区)要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问题排查、整改落实、验收销号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资金投入。按照“镇级奖补、各村统筹、群众自愿”方式,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镇财政根据各村农村常住人口数拨付相应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用于此项工作推动和参与人员工作补助。

    (五)强化督查调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建立旬调度通报机制。镇作风办、环境办建立明察暗访、调度机制,对工作不力,抓而不紧、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批评、曝光。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将纳入村(社区)干部“清单+积分”考核。村(社区)要在每月9日、19日、29日将本旬工作开展情况(表格附后),经盖章后报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上旬,村(社区)形成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镇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1.新街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

    包保安排表

    2.新街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排查整治情况旬报表

    3.新街镇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入户调查登记表

    4.突出问题(农户庭院屋内)排查整治四项清单

    5.突出问题(村庄公共区域)排查整治四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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