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天长市石梁镇关于印发《石梁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4-0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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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部门、广大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和天消安办,我镇拟开展“全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活动,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4月15日下班前发送至石梁镇人民政府党政办,邮箱:498068260@qq.com,电话:0550-7713750。

    2023年4月1日

     

    关于印发《石梁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和天消安办(2023)6号文

    要求,现根据石梁镇实际特制定《全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日 


     

      

    石梁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决定自即日起至9 月底,在全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具体细侧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秉持“抓大防小、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坚决纠治各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持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整治重点
    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经营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老旧场所、新领域新业态等16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高危情形。
    三、任务分工
    生产经营住宿合用场所方面,镇工业区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要求,紧盯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铁栅栏等重点风险情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规划办、派出所、城管、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责任,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摸底排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要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倒排工期、挂表推进;对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造册,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信息;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将上报市政府挂牌督办, 各行业部门要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在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 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学校、民政、卫健、规划、应急等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部署所属单位开展消防自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核查,建立完善单位底数、隐患清单。规划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安函〔2023〕 3号)要求,对老旧小区等相关重点地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排查处置房屋建筑、消防、电瓶车充电等安全隐患,消防职能部门要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共同落实。动火焊割方面,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 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 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各行业部门要结合 行业核查,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 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四、工作步骤
    (一) 部署发动(4月24日前)。精准评估全镇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具体排查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 组织实施(4月25日至9月20日)。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 总结验收(9月21日至9月30日)。镇消委会将开展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加强调度。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要健全完善镇党委政府每季度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等“三定期''工作机制。镇街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 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
    (二) 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安徽省消防条例》《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 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 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常态化用 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 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 要组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 广泛宣传,提升意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曝光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1.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2.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镇街(部门、园区)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场所类别 检查单位(家) 发现火灾隐患(条) 整改火灾隐患(条) 整改率
    1 高层建筑
    2 大型商业综合体
    3 地下经营场所
    4 医院
    5 养老院
    6 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
    7 宾馆酒店
    8 商场市场
    9 公共娱乐场所
    10 文博单位
    11 大型仓储物流
    12 劳动密集型企业
    13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
    14 老旧场所
    15 无水小区
    16 新领域新业态
    17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
    备注:镇街、园区填写辖区内所含有的场所类型排查情况,部门填写本行业领域内场所的排查情况,并制作底数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三清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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