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广泛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0月6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发送到镇党政办,电话:0550-7713750。
石梁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1年是“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石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石梁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国家、省、滁州市、天长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六)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七)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活动步骤
(一)7月至11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安全的方式开展“普及行”和“宣传行”活动;
(二)12月,结合“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12月下旬,对“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进行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江淮普法行”特色品牌活动作为推动实施“八五”普法的重要载体,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举措抓好推进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结合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要紧扣“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工作大局,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重点方面,大力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明确普法重点对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让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特别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
(三)注重普法实效。要拓宽普法渠道,完善“报、网、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发挥普法新媒体矩阵优势,运用好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要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丰富活动形式,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要增强针对性,结合各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提高普法实效。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挖掘地域文化资源,培育法治文化精品,讲好百姓身边的法治故事,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督促指导。要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普法宣传责任清单,强化普法主体责任。
附件:1.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2.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附件1
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普及行”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推动全镇“八五”普法启动实施,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普及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重点,通过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持续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石梁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石梁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二)组织开展“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三)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知识测试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线上线下旁听庭审;
(五)组织中小学开展秋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利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开展一次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
(六)组织开展“送法进万家”暑期法治实践活动,重点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网络”等活动;
(七)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对“普及行”活动的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
(二)要将“普及行”活动与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实施好各项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有本地区特色的主题活动,创新活动形式,推进各项活动深入开展。
附件2
2021年“江淮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宣传工作,按照《202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施“八五”普法,建设法治石梁
二、时间安排
2020年7月至11月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四)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创新性省份建设促进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国家、省、滁州市、天长市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等;
(六)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监察、司法工作中依据的重点法律;
(七)各单位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