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我镇地处釜山、时湾、川桥三大水库下游,同时又是三大水库灌区末端,新老白塔河、川桥河、1号撇洪河、林涧河、红庙河、下石桥河流经全镇,境内河流众多,地貌复杂,岗圩交错,易旱易涝,防汛抗旱防台风任务繁重,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现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和会议精神,本着“以防为主,防重于抢”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21年防汛抗旱及防台风工作预案:
二、《工作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夯实农业基础的重要论述。
三、《工作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我镇组织党政班子成员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地处江淮地区气象,易涝易旱,夏季多恶劣天气,如台风特大暴雨、龙卷风等。再根据农技站工作人员多年经验,综合考量并起草了实施方案,与2021年2月4日,通过政务公开网面向全镇群众、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完善,经石梁镇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呈石梁镇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与2021年3月10日,以党委、政府名义联合正式印发。
四、《工作方案》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要服从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统一指挥,在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同时,必须树立抗大旱的意识。我镇地处三大水库灌区未端,要早谋划、早安排、提前开机、调水填库、抢提外水、用好内水,确保夏种及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
五、《工作方案》主要任务
大旱时各村组的补水措施
石街社区:东泉、西泉、共同、和平、龚庄、梁庄可在白塔河提水,朱营、张庄可在十八集三墩站用水,原石街河南区域东片可在跃进站用水,西片可在长城站带水,河北区域西片可在石西站用水,东片可在白塔河提水,北片可 在小周岗带水,长城片除雷圩可直接在白塔河提水外,其余各组可在长城一二级补水站用水,徐家友同志为责任人。
十八集社区:在十八集级站提水,陆海山同志为责任人。
陆营村:可在十八集站供水部分村组,剩余村组可在川桥河补水,卜爱梅同志为责任人。
周营村:可在十八集一、二级站补水,陈志远同志为责任人。
孝庵村:可在新白塔河和老白塔河补水,王冬梅同志为责任人。
何庄村:红庙片可使用红庙一二级站补水,何庄片居庄、大营、小河南、东沟、西沟、小营、许圩的部分可在新老白塔河提水,其余各组只有依靠釜山水库来水或何庄翻水站补水,袁长龙同志为责任人。
古庵村:原古庵片除陆庄、窑塘可在新老白塔河解决小部分外,其余各组必须在古庵的一二级补水站用水,军田片如果时湾不供水,只有在古庵一二级站补水,或将大纪、东林、林涧划到三墩站用水以减轻古庵站的压力,高庄片唐营、东营、何坝、卫庄、板桥、林场、车龙的部分、王庄、胡庄可在新白塔河提水,剩余的陆墩、陆黄、二里、刘庄、殴坝、小高庄可在三墩站用水,崔学江同志为责任人。
蔡河村:周岗片朱庄、张庄可在朱庄站用水,陈庄、阮庄、小周岗可在杨圩二站用水,合建、陆庄、长塘、三墩、刘庄、马庄、学田可在三墩站用水,街东、甘庄可在老白塔河提水,蔡河片西头八组可在杨圩一二级站用水,王 强同志为责任人。
六、《工作方案》创新举措
1、强化组织领导
镇成立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
政 委:秦晓生
指 挥:陈国林
副指挥:袁长龙 崔学江 陆海山 杨金华 赵桂勇 徐家友
卜爱梅、王冬梅、王强、王晓青、陈志远、陈林松、倪新兵
成 员:李华亭 崔 焱 刘汉校 张宏兵 陈金中 董亚仁
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陈金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日常以及值班工作)。
2、精心组织,合理调配,全力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根据江淮地区气象特点,易涝易旱,夏季多恶劣天气,如台风特大暴雨、龙卷风等。因此,各村(社区)要服从镇防汛抗旱防台风指挥部统一指挥,在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同时,必须树立抗大旱的意识。我镇地处三大水库灌区未端,要早谋划、早安排、提前开机、调水填库、抢提外水、用好内水,确保夏种及抗旱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各包村镇干为本包村的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各村书记为本村防汛抗旱直接责任人,对各村出现的防汛抗旱矛盾就地处理,明确职责,对工作不力而造成恶性事件坚决执行责任追究。
七、《工作方案》保障措施
(一)抗旱防汛防台由包村镇干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凡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要逐级追究责任。汛前明确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中途脱岗或离岗要严肃处理。
(二)各村(社区)要对镇党委、政府负责,防抗期间应当及时掌握情况、正确判断、科学决策、精心指挥,不能忧柔寡断、贻误时机。市、镇两级发出的防抗指示、决定、命令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村(社区)或个人不得违抗,在全局和局部利益出现矛盾时,各村(社区)要就地调处,做到令行禁止,即使有不同意见可以反馈,但在未得到市、镇两级防抗指挥部改变决策前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三)镇直各单位按照业务分工范围,各尽其职,积极主动为防抗做好服务工作。凡是市、镇防抗指挥部分配的任务,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得延误。
(四)对险涵、险段隐患要认真检查,及时处理,暂时处理不了的要迅速落实防护措施,立即上报,并指派专人防守,人为造成溃堤溃坝的要坚决追究责任。
(五)坚决清除河内阻水及堤埂障碍物。拆除违反规定设在堤防、河道内违章建筑。清除任务必须在汛前完成,不得抵抗不办。对无理取闹、干扰清障工作的为首人员要依法从重处罚。
(六)内外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各村(社区)巡逻队要日夜巡逻。指挥部人员要上堤分段负责防守。
(七)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物资管理制度。防汛抗旱经费、物资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节约使用,不得浪费,不准挪用。
(八)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一切工作要服从防汛抗旱工作的大局,要坚决杜绝只顾局部利益而牺牲全局利益的行为发生,要发扬风格,密切配合。
(九)认真组织,全民发动。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民工调配,防汛抗旱期间要服从市、镇指挥部统一调遣,按通知时间、带足民工和器材到达指定堤段,要达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十)凡参加防汛抗旱人员,应坚守岗位。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对玩忽职守甚至违抗命令、临阵脱逃,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