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月26日
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专项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1〕115号)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化解范围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
因宅基地确权、权属、审批、占用、处置和住宅继承、拆迁安置及其他因宅基地引起的纠纷。
(二)农村承包地纠纷
因承包地确权、权属、处置和农村机动地发包、四荒地发包及其他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纠纷底数。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等社会关注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深入排查,分级逐一建档立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有台账、化解有档案。
(二)积极稳妥化解。对排查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做到边排查边化解,主要依靠镇(街)、村级组织化解。对一时难以化解的纠纷,层层落实包案化解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坚持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积极稳妥化解。
(三)建立长效机制。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建立信息预警、教育疏导、研究分析、集中调处、联合督查、回复反馈等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责任分工
(一)乡镇组织。建立工作专班制度(附件1),明确镇政府分管领导为负责人,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承担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督查调研,移交重点线索,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汇总摸排有关情况,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二)村(社区)落实。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排查、入细入微化解,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部门协同。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农经站、自然资源规划所、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各尽其责,加强配合,推动排查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一)宣传排查阶段(2022年1月20日-3月31日)。
1.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自上而下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2.全面排查。按照“镇(街)包村、村包组”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本辖区的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全部排查清楚,坚持边排查边化解。以村为单位,逐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登记表》(附件2),建立台账。镇(街)明确化解责任分工,形成《村(社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附件3),并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
3.按时报送。各村(社区)从2月份起,每月3日、18日前报送《村(社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3月15日前报送《村(社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附件4);每月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或做法。由镇农经站汇总逐级上报。
(二)调处化解阶段(4月1日-5月31日)。各村(社区)按照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纠纷化解,做到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通知印发前违法占地建房引起的纠纷,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先试点探索解决办法,再扩大范围逐步化解。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要自下而上对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完善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6月10日前,各镇(街)在认真总结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报告,经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审定后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把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困难问题,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密切部门协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抓总,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化解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注重综合施策。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司法诉讼等手段,努力发挥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对重大矛盾纠纷,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及时调处。对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各镇(街)要统筹研究调处化解的针对性措施。
(四)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解决面上出现的各类纠纷,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纠纷的方法路径,真正将宅基地承包地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镇(街)、重大纠纷不出天长市,对发现的重大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附件:1.大通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工作领导组及工作专班
2.入户调查登记表
3.村(社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4.(社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
附件1
大通镇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成员
组 长:董金海 大通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刘伯良 大通镇农经站站长
王 浩 大通镇党政办主任
专班成员:
张 珍 (大通镇党政办)
马宏义 (大通镇自规所)
周文武 (大通镇调解中心)
张 添 (大通镇司法所)
杨 程 (大通镇派出所)
刘婷霞 (双柳村)
祝志勇 (齐庙村)
李承兵 (便西村)
高春雨 (便东村)
黄开庭 (刘跳村)
沈小峰 (坝田社区)
曾永明 (大通村)
王官勇 (便益社区)
罗长龙 (连塘村)
郑小东 (冯安村)
王月元 (街南村)
附件2
入户调查登记表
镇(街道) 村(社区) 组 (门牌号)
户主基本信息 |
姓名: |
身份 |
口干部 口中共党员 口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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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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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本村村民 |
口本村村民 口外村村民 口城镇居民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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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基本信息 |
土地类型 |
口宅基地 口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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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对象 |
口个人(涉及 户 人) 口村民小组 口村集体 口政府 口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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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原因 |
宅基地 |
口确权 口权属 口审批 口占用 口处置 口住宅继承 口拆迁安置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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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 |
口确权 口权属 口处置 口农村机动地发包 口四荒地发包 口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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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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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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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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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化解情况 |
口正在化解 口尚未处置 口已化解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村(社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审定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类型 |
纠纷原因 |
当事人姓名 |
纠纷对象 |
涉及 户数/人数 |
发生时间 |
受理时间 |
化解情况 |
责任主体 |
责任领导 |
牵头指导部门 |
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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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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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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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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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村(社区)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 类型 |
纠纷原因 |
排查 数量 |
涉及 户数/人数 |
化解情况 |
牵头指导部门 |
宅基地 |
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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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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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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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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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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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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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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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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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 |
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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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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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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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地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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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荒地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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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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