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山镇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1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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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山镇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为适应发展的需要,进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有效地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相关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为我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在市政府办公室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代表镇党委、政府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本单位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本单位工作营造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镇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二)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涉及全镇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

    (四)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

    (五)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六)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镇人民政府有关工作会议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

    根据情况适时举行。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涉及全镇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本镇有关会议决议或镇长批示进行。

    (二)对本镇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根据镇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六、新闻发布的组织

    (一)本镇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采集、选题报送、发布会活动的准备。

    (二)规范新闻发布方式。一般情况下,全镇综合性的信息,由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全镇性重大决策、全镇性情况介绍等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根据上级有关会议决议进行发布。

    本制度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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